在報紙上登整版征婚廣告并不稀奇,但如果這條征婚廣告的主人是“臺灣第一女神”林志玲,你還能淡定嗎?!曾在節目中聲稱40歲前要把自己嫁出去的林志玲近日在《南都娛樂》刊登整版廣告,向廣大男士“征婚”,成為娛樂圈首位公開“征婚”的女神級明星。
徐靜蕾、李冰冰、趙薇、劉若英、舒淇等一線女明星,都曾公開對媒體放話擇偶條件欲征婚,但大多都是雷聲大雨點小,唯獨志玲姐姐這次是真槍實彈用廣告大聲示愛。林志玲在《南都娛樂》的廣告詞中寫到“一直看著別人的故事,留著自己的眼淚,世界這么小,我卻始終堅信你在等我,分享簡單的快樂,11.13等你”。有意思的是,作為一則“征婚”廣告,沒有明確提出對男方的要求,卻加上了一個具體的數字“11.13”,這是志玲姐姐在向某位神秘男士釋放愛的信號? 還是會在11.13日會有特別行動?相信志玲姐姐的“征婚行動”不會就此結束。
林志玲為何最后會采用“征婚”形式尋覓有情郎?或許和她過往的三段刻骨銘心的戀情有關:林志玲高中畢業前往加拿大,認識加拿大初戀男友,談了七年無疾而終的戀愛,爾后林志玲再也沒有提起過初戀男友,相信受傷不輕;回到臺灣后,林志玲與“F4”成員言承旭相識相戀,上演過一段富家女愛上窮屌絲的感人故事,最終兩人依然分道揚鑣;2004年,墜馬案發生,馬桶小開邱士楷與林志玲的戀情浮出水面,兩人糾纏近10年,2013年,林志玲親口承認與邱士楷徹底分手,恢復單身,并在《101次求婚》的開機發布會上,感言“像我這樣的年紀,有人求婚,我就嫁了”。因此,11月底即將生日的林志玲,發布這樣的廣告,是刻意炒作,還是大手筆“求嫁”,引人猜測。
“臺灣第一女神”的美譽雖然聽起來艷光四射,但在女神華麗外表的背后,可能更多的是高處不勝寒的孤寂,前有蕭薔,后有林志玲,兩代“臺灣第一女神”在感情中沉沉浮浮數十載,卻都迄今孑然一身,不知道林志玲這次的征婚廣告,能否讓她收獲如意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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