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富少爆出迷奸案。
9月3日報道 在臺灣,夜店是營業到凌晨的娛樂場所的總稱。包括舞廳、Lounge Bar(酒廊)、各種主題的酒吧、有現場表演的夜總會、小菜伴酒的日式居酒屋等。夜店本是孤獨、疲憊的都市人放松身心、消解孤獨、認識新朋友的地方,但隨著臺灣經濟的起飛和消費主義的盛行,有的夜店成為炫富奢靡的中心,闊佬們在此燒錢,明星們在此招搖,虛榮的年輕人在此開眼界,更有成群的姑娘希望在此釣得金龜飛上枝頭變鳳凰。夜幕之下,跑車、明星、名流、極盡打扮的姑娘,將夜店集中的街巷點綴成金光閃閃、星光熠熠之地。
但是,夜幕之下到底發生了什么?近日,一個叫李宗瑞的夜店闊少撞開了夜店深幕。
下藥·強暴·拍艷照
李宗瑞曾經是臺灣時尚雜志的封面闊少,被追捧為鉆石王老五,與小明星小模特的合照三天兩頭見報。今年7月,有人報案被李宗瑞在夜店下藥后帶回家強暴,過程還被李錄影拍照。臺警方并不驚奇,但這次必須得有所行動。因為去年7月就有一對陳姓姐妹報案控告李宗瑞在夜店下藥,其中的姐姐被李宗瑞帶回住處迷奸,受害人哭訴事后李還命令她:“你趕快去避孕!”警方曾經傳訊李宗瑞,李堅稱是你情我愿,警方以證據不足為由未予追究。
到底是證據不足還是刑難上闊少?這是一個說不清的問題。李宗瑞曾在美國念書,回臺后無所事事,但滿身名牌,出入高檔場所,更是夜店常客,因為他是一個高調的“富二代”。其父是金融界的知名人士、元大金控董事,結交三教九流,人脈關系甚廣。其母就是夜店出身,有“酒國名花”之稱,原名史錦秀,花名楊小莉,現在經營著一家高檔俱樂部,一些權貴明星都是她的常客。李宗瑞是父母的非婚生子,一直跟母親生活,備受寵愛。他8月1日逃亡后其母還為他還了上百萬元新臺幣的酒債。
臺警方今年再次接到報案后,搜查了李宗瑞的住處,在電腦中發現了40多段性愛影片和一批淫亂照片,男主角都是李宗瑞,而女主角近60位,李宗瑞在影像文件中用字母標出她們的姓氏。這些影像中的女性有的完全在昏迷中,有些半醉半醒,也有清醒的,但對攝像頭好像一無所知。除了影像,警方還搜出了一種特殊麻藥“LO”,此藥可以無色無味溶入液體中,制成傳說中的“迷奸水”,一旦喝下,不但失去意識,醒來還會失去一段記憶,令受害女性想告都難。
這次不能再說“證據不足”了,臺灣警方8月1日發出通緝令,以涉嫌迷奸罪追拿李宗瑞。
潛逃·搜索·歸案
接下來,李宗瑞人間蒸發,但整個臺灣卻仿佛只剩下了李宗瑞一個人。電視播,電臺討論,網絡搜索,校園、餐館、辦公室,人人都在談李宗瑞,各種猜測和分析五花八門,似乎人人都成了福爾摩斯。
全民關注,警方不敢懈怠:經查證機場、海關,李宗瑞并未出境。這時,黑道之說令人驚悚。有人分析,黑道先幫他藏匿,然后再一一找受害者談判,接下來,李宗瑞就可出來投案。
李宗瑞一直不現身,有人傳他雖在逃亡,派頭不減,已經開出了投案的兩個條件,一是不能有媒體,二是不能進刑事局。雖然是傳說,但卻與事實接近。8月23日,李宗瑞通過委托律師致電臺北地檢署“預約”投案,然后在律師陪同下向檢察官報到。
李宗瑞果然堅稱性愛影像中的女性都是自愿,但有一段錄影記錄下女性質問李宗瑞的聲音:你的酒為什么這么烈?你不可以在我喝醉時強暴我!我有男朋友,你怎么能做這種事?影像中的李宗瑞無賴之極:“是你強暴我好不好?你要不要對我負責任?”證據鑿鑿,李宗瑞還是扮無辜,氣得主任檢察官戴東麗脫口而出:“你有病,實在很變態。”等第二次上堂應訊時,李宗瑞眼淚漣漣,稱自己也是“媒體亂報”的受害者,檢察官堅持:“不認罪,流再多淚也沒用。”還有一個小細節被臺灣記者捕捉到,那天的檢察官是一個虔誠的基督徒,李宗瑞上庭時穿的T恤衫,前后都是十字架圖案,但到了這個地步,十字架是幫不上忙了。
毒品·迷奸·混亂
李宗瑞歸案,風暴并未過去,因為夜店惡棍絕不止李宗瑞一人,聽聽夜店的黑話就能明白:“尸體”,指酒醉倒臥在夜店和附近街邊的女性;“撿尸大隊”,指把他們帶走的人;“撿尸大街”,指夜店集中的街巷;“驗尸者”,指性侵或拍不雅照的惡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