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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宏進
備受關注的前央視主持人方宏進與河北某食品有限公司的經濟糾紛案,終于于日前有了說法。記者前日上午從海淀法院獲悉,該院一審判決某食品有限公司給付原告北京某廣告公司廣告費118萬余元。不過,一審判決后,被告提出上訴。
據法官介紹,原告北京某廣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總經理是方宏進的前妻于紅偉,但實際經營者是方宏進。
2007年3月中下旬,方宏進的公司與河北某食品公司約定,由前者在其買斷的央視2套《歡樂家庭》欄目貼片廣告時段內播出后者的方便面產品廣告。當年5月1日至6月1日在《歡樂家庭》貼片廣告時段內,方宏進的公司為其產品播出了共計50分鐘的廣告。按央視公開報價,該組廣告價格為2602400元。廣告播出后,某食品公司沒有履行付款義務。
2010年5月,方宏進的公司起訴到法院。2011年12月14日,海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但當事人均未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