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懷鈺與龍演經紀公司的違約官司纏訟1年多,她前天先對媒體哭喊:“沒錢、想輕生。”昨在隱居491天后上首度亮相綜藝節目,并宣布:“我復出,而且我回來了!”同時間經紀公司也開記者會,證明簽約后幫她在內地接商演、戲劇邀約,酬勞逾3千萬新臺幣,老板吳祖望表示:“由法院來決定。”
據臺灣“蘋果日報”消息,徐懷鈺昨在后援會粉絲簇擁下參加《豬哥會社》錄影,唱《妙妙妙》、《你還記得嗎》、《我是女生》、《怪獸》等歌,卻落詞又落拍,受訪時還唱劉子千的紅歌《念你》,以示對官司的決心,豬哥亮安慰她:“現在比以前難賺,還是要賺,慢慢還。”
徐懷鈺透露上節目的秀服大約只花4、5百元新臺幣,未來不排除任何演出,不管戲劇、歌唱或節目都會考慮。但制作單位憂心,若經紀公司有意見進行假扣押,該段節目是否能播出還有變數,因她跟經紀公司合約要到2014年才到期,對此,她自我感覺良好地說:“我之前就已經寄存證信函給他們,不算違約。”至于如何賠償敗訴判賠的200萬元?她答:“已經進入法律程序,不回答。”
于此同時,徐懷鈺所在經紀公司昨召開記者會,針對她前天指公司沒幫她接實質工作,以文件及雙方往返郵件證明在去年3月就已幫她談妥“康熙盛典”等拼盤演出及唱片發行,1年的酬勞超過3千萬元,但她卻失聯,用存證信函通知也不理會。
經紀人周彥彤也透露徐懷鈺去年1月自己來找她簽約時曾提出2條件,首先要開2個戶頭匯入她的酬勞,因不想所有酬勞都到母親何秀鳳戶頭,其次是要求提供宿舍,因想搬離天母住家,讓周彥彤直覺母女關系出狀況。
徐母不窮另有房產
徐懷鈺前天攜母親何秀鳳哭窮,但吳祖望透露其實何秀鳳在新北市還有1塊建地及1棟房子。針對徐懷鈺昨私自接通告,張景源律師表示:“就法律來看,徐懷鈺比較站不住腳,可能違約,但一切仍要視合約內容才能做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