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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靜雯在“爭女人生”中失利,連日炮火不斷,昨天她的律師再發聲明痛譙孫志浩“擄人勒贖”,并不惜杠上臺灣法律,嗆聲:“民法審酌父母人格的規定,可以廢掉了!”還公布孫志浩存款“只有”320萬、月薪為17萬,頻起對方的底。
痛批法官只聽漂亮話賈靜雯昨透過律師黃珊珊再發聲明,聲明中指出孫志浩把梧桐妹帶到美國的行為,美國法官認為是“嚴重到一個地步是視為擄人勒贖的人質。”但我們的法官竟只有一句“繼續調查誰不適任會追究不完”,那“我國民法規定要審酌父母的人格應該可以廢掉了”。
黃珊珊不滿地說:“有看過臺美兩地共同監護嗎?”更指法官漠視一個人過去的種種行為,法院只聽漂亮話,“他們說美國有給靜雯一個房間,請問誰敢去住?他們就只會講漂亮話,請問這是漂亮話比賽嗎?”孫志浩個人財產曝光此外聲明中也指出法院根本沒有詳盡調查雙方經濟狀況,孫志浩存款只有10萬美金(約臺幣320萬),房子只有上海房子的二分之一持分,以及每個月3萬5千元人民幣(約臺幣17萬)的月薪;孫志浩的個人財產因此意外曝光。黃珊珊并表示,賈靜雯帶梧桐妹去上幼兒園,孫志浩天天盯著她,“為什么8點50分了沒去上課?!為什么9點了還在家?”梧桐妹上畫畫課,30分鐘內賈靜雯一共收了16通孫志浩的連環質問簡訊,他盯著賈靜雯帶女舉動,卻可以不說一聲就帶梧桐妹到清境農場,黃珊珊說:“請問這是友善的父母嗎?”兩天內提出抗告對賈靜雯猛烈攻勢,孫志浩委任律師張迺良說:“我們對賈小姐態度都很開放,是他們提出只能在每月二、四周末帶小孩,太苛刻了!”黃珊珊也說:“孫先生要把小孩帶去美國,完全剝奪母愛,請問誰比較苛刻?!”黃珊珊說,這兩天一定提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