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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靜雯、孫志浩離婚爭女官司從美打回臺,昨天在新店家事法庭開庭,雙方當事人均未出庭,據了解,賈靜雯、孫志浩首度開庭,針對夫妻共同財產做分配,賈靜雯以上億身家對抗孫家打官司,但孫志浩則以夫妻共同財產分配為由,男向女索約3000萬財產,雙方僵持不下,官司還有得打。
賈靜雯、孫志浩曾在2006年牽下離婚協議書,內容包括財產、小孩、姓氏等,都可能成為財產分配的重要依據,去年賈靜雯在美爭女官司勝訴,昨天雙方開庭進行的則是財產分配。
孫志浩分財產還可以打折據了解,賈靜雯賣掉上海豪宅,加上臺北的房子,擁有上億身家,孫家在上海浦東有兩處豪宅,去年婚變,孫志浩帶梧桐妹赴美,又在美國洛杉磯置產,返臺打官司,孫志浩在仁愛路也有落腳處,出入依舊是豪宅,但面臨財產分配,孫志浩以夫妻財產共同制,要求可分得一半,理由是賈靜雯比較會賺錢,而賈靜雯上億身家,孫志浩指稱自己沒有錢,因此可從賈靜雯處分配到一半財產,約5千多萬,但他可「打折」,約分配3000萬,目前仍未有結論,對此昨天賈靜雯仍低調,只稱一切交給律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