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楚生與天娛的解約官司
星島環球網消息:陳楚生與天娛的解約官司二審已于本月2日結案,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維持原判,陳楚生與天娛雙方合同徹底解除,但撤銷之前裁定的600萬元賠償金,只需支付天娛50萬的違約金(專屬詞曲合約書的違約金)。50萬元甚至達不到天娛索賠2600萬元的2%。對于這個判決結果陳楚生方面只表示“不好不壞!”
《信息時報》報道,昨日,天娛方面表示案件并不是如上述所言,600萬元賠償金是他們在二審時主動要求的,為的是要向陳楚生索賠更多,目標是2650萬元。所以,目前天娛已經上訴,另行立案,最快將于5月開庭。
天娛:再次上訴索賠2650萬
去年年初陳楚生向天娛提出解約,8月長沙市仲裁委判決雙方合同解除,陳楚生向天娛賠償650萬元,天娛方面不滿意結果,向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本月2日,長沙中院作出終審裁定,部分維持原判,雙方正式解除合同并賠償違約金50萬元。
陳楚生代理律師周律師表示了此次是終審裁定。周律師還稱先前天娛要求凍結陳楚生250萬元的財產保全是錯誤的,陳楚生也可以就此前被天娛拖欠的工資和演出收入進行上訴追討。據陳楚生經紀人周杰透露,陳楚生被拖欠的收入有數百萬元以上。
但是對于以上說法,天娛并不同意。天娛相關負責人表示陳楚生方面宣布的賠償50萬元結案的說法并不確切,當初長沙仲裁委判陳楚生賠償650萬元給天娛,而天娛認為陳楚生解約給他們造成的損失遠不止這些,所以向長沙中院提出上訴要求先撤銷600萬元賠償金的裁決,才能進而追討2650萬元的賠償金,“長沙中院裁定撤銷這600萬元之后,我們才能另行起訴追討之前索賠的2650萬元的賠償金,而并非是陳楚只要賠50萬元給天娛就算結案了,他們(陳楚生和華誼)的說法是本末倒置。”
陳楚生
陳楚生:不排除與天娛再合作
對于二審的結果,陳楚生的經紀人周杰表示陳楚生更多的是感慨,因為事件拖了太久了,“不像小孩子撿到一顆糖一樣就是開心,他心情還是有點復雜。不管后面的事情會怎樣發展,從法律上講,楚生可以確定是跟前東家沒有任何關系了,這至少是件好事。”但周杰并沒有提及被天娛再次上訴。
雖然天娛再次出擊,周杰覺得不會影響陳楚生和天娛或者天娛的藝人合作。陳楚生除了唱歌之外也渴望“觸電”。去年陳楚生為電影《風聲》演唱主題曲受到好評,在被問到是否打算為馮小剛的《非誠勿擾2》獻聲時,周杰表示如果有機會的話楚生會很愿意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