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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陳楚生與天娛的解約官司正式結案,他須向對方支付50萬元的違約金。
去年年初陳楚生向天娛提出解約,此后長沙市仲裁委判決雙方合同解除,陳楚生需向天娛賠償650萬元,但之后天娛向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陳楚生代理律師周俊武7日向記者證實,今年4月2日,長沙中院作出終審裁定,雙方正式解約,撤銷600萬元的賠償金,只保持了50萬元的違約金(專屬詞曲合約書的違約金)。周律師表示,這意味著陳楚生今后跟天娛徹底沒有關系了。對這個判決結果,陳楚生方面表示”不好不壞“。
之前天娛凍結了陳楚生250萬元的財產,而原判650萬元的賠償金現在減少到50萬元,周律師表示,這也證明當時天娛凍結陳楚生財產是錯誤的。周律師還表示,如果天娛不滿意這個結果,還可以再度上訴。據《法制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