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近一個月的詳細調查后,昨天下午3點,北京市交管局對“周杰駕駛無牌奔馳車和出租車相撞”事故作出責任認定:周杰超速駕駛、肇事逃逸,負主要責任;出租車司機高某某拐彎時未讓行直行車輛,負次要責任;出租車內兩名乘客無責任。
新聞回放
6月2日凌晨3點45分,曾在《還珠格格》中扮演爾康的演員周杰駕駛未懸掛號牌的“梅賽德斯—奔馳”車由南向北行駛至朝陽區高碑店北路115路公交總站處時,正好北京新月聯合出租車公司的哥高某某駕駛捷達出租車(內乘兩名乘客)由北向東左轉彎。周杰發現后雖然立即剎車,但車前部還是撞在出租車右側,致使出租車向左側翻后撞在路口東北角燈桿和護欄上,造成高某某及車內兩名乘客受傷。兩車嚴重損壞,路口東北角護欄損壞。隨后,周杰以周姓名義報警后離開現場,12小時后到朝陽交通支隊接受調查。
交管調查
事發后,北京市朝陽交通支隊民警對事故現場進行勘查,繪制現場圖,拍攝現場照片,進行勘查筆錄,還采集了相關痕跡、物證,并通過撥打周杰報警電話、到他的車輛登記地址上門查找等方式反復和周杰進行聯系,但未果。
交管部門的調查顯示,事發后周杰返回家中(非車輛登記地址),在接近中午時分,自行前往醫院。直到事發12小時后,即當天下午4點左右,他才自行到朝陽交通支隊接受調查。4點33分,朝陽交通支隊對周杰進行了酒精檢測。
由于事故現場有人指認周杰身上有酒味,朝陽交通支隊對他是否飲酒展開重點調查。但因周杰事發前去過多處場所,接觸人員較多,給調查帶來一定難度。朝陽交通支隊一一走訪了周杰事發前后的活動場所,還對與他有過接觸的相關人員進行了詳細調查取證。交管部門表示,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周杰事發時屬飲酒駕車。同時,朝陽交通支隊也對高某某是否飲酒駕車進行了詳細調查,結果證明高某某沒有飲酒駕車行為。
朝陽交通支隊還對車輛發生事故時的行駛速度進行了鑒定,并接受周杰的申請,進行對車速的重新檢驗、鑒定。
責任認定周杰超速、逃逸負主責
經過多方調查取證,昨天下午,朝陽交通支隊宣布:周杰駕駛車輛超速行駛,事故發生后雖以周姓名義報警,但未履行保護現場、在現場等候處理的法定義務,棄車離開現場,屬肇事逃逸行為;高某某駕駛車輛左轉彎未讓直行車先行。因此周杰對事故負主要責任,高某某對事故負次要責任。
交管部門表示,如果當事人對事故定責沒有異議,將在5天內對事故當事人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罰。“處罰情況將及時公布。”交管部門有關負責人說。但是,如果當事人對事故認定有異議,可在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交管部門將在復核結論作出后的五日內,對當事人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傷者家屬:重傷者還需休養三周
昨天下午,記者撥通了此次車禍中傷勢最重的劉女士的電話,但接聽電話的是她的家屬。這名男性家屬稱,劉女士現在還很虛弱,吃飯都需要人喂,醫生說還需要休養3周左右才能自理生活。現在他們幾個家屬日夜輪班照顧劉女士。
該男子還稱,事發后周杰從未去醫院看望過病人,也不曾通過電話或其他方式聯系病人或家屬,以表示道歉或賠償意愿。
對于市交管局發布的責任判定問題,這名男子稱,他不是病人的直系親屬,不方便發表意見,“對此事我也做不了主”。劉女士目前正在病床上休息,不方便接聽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