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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媽覃美金每次以不同理由 爭遺產
梅艷芳 |
搜狐娛樂訊 香港已故女星梅艷芳的母親覃美金,向法庭申請從梅艷芳遺產中領取八十萬港元(約合人民幣六十五萬元)環游歐美,被高等法院駁回,同時要求其支付堂費。巨星梅艷芳已經逝世5年多,其粉絲年年齊聚紀念。但梅母覃美金卻始終用“金錢”懷念女兒,爭1億元港幣遺產敗訴后,近來又為了“環游歐美”向法院聲請從梅艷芳遺產中撥80萬元港幣,最后遭高等法院駁回,并需要付2萬元的開庭費。
梅媽經4年多纏訟,爭遺產敗訴后,去年10月又告梅艷芳的干媽傅瑞娜誹謗,指她將梅媽塑造成一位貪財女人,因此輸掉遺產官司,求償3億元港幣。覃美金稱,梅艷芳在世時,她要照顧女兒,未能遠行,加上現時長期受到訴訟壓力,因而想出去看看世界,緩解苦悶。由于計劃帶女傭、家人、護士隨行赴歐美,故需要八十萬港元。
不過,法官表示,因梅姑遺產的流動資金只有300多萬元港幣,拒絕聲請,并指旅行不算即時性需要,下令開庭費用1.9萬元港幣得從每個月7萬元港幣生活費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