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楚生與天娛傳媒的委托經紀合約糾紛爭議仲裁案13日在長沙仲裁委員會進行第一次開庭審理。當事人陳楚生并未現身。兩個多小時的審理過程并無實質性進展,仲裁庭宣布休庭并同意天娛傳媒在2月23日提出的延長30天舉證期限的請求,擇期繼續開庭。
據《京華時報》報道,這次開庭審判由一名首席仲裁員和兩名邊裁負責。其中,首席仲裁員是湖南大學法學院的院長,陳楚生和天娛兩方分別各指定一名邊裁。這三位曾經參與過尚雯婕解約官司,有一定經驗。長沙市仲裁委員會傾向于調節矛盾雙方,最后能達成和解。然而據了解,陳楚生和天娛傳媒的仲裁案自1月15日被正式受理之后,陳楚生的代理律師周俊武向長沙仲裁委員會遞交了數十份證據材料,天娛雖然提出延期舉證的申請,但是至今都沒有提交任何證據材料,更沒有提出傳聞中千萬經濟賠償的反請求。與此同時,天娛向長沙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認為陳楚生與公司的委托經紀合約在仲裁條款上的效力有問題,法院在3月11日同意受理此案。
庭審現場,天娛和陳楚生各自的代理律師就長沙仲裁委員會是否有權審理雙方合約糾紛展開爭論。天娛的代理律師稱,法院已經口頭通知要求長沙仲裁委員會終止這個案子的審理。仲裁庭在經過三次休庭慎重合議后,最終做出有權審理的決定,而此時已經接近下班時間。仲裁庭宣布休庭,并給予天娛30天的舉證期限,截止日期至3月23日。天娛的代理吳律師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一切都走正常的法律程序。天娛是否同意解約,是否要求賠錢,暫時不回應。
周俊武律師指出,從法律上來講,陳楚生向天娛提出解除委托經紀合約之后,可以出唱片也可以簽約新公司,但是在沒有得到司法機關確認解約效力之前,還存在很多顧慮。依目前的情況來看,3月23日之后才有可能再開庭。按照法律程序,從組庭之日起,四個月之內必須要出一個審判結果。長沙市仲裁委新聞官黃剛在采訪中特別指出,如果陳楚生敗訴且被判賠償違約金,那么在沒有能力支付或者是本人拒不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能被拘留。楚生解約案長沙開庭 律師稱一分錢也不用賠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4日01:58 新京報本報訊 (記者劉婷婷)昨日,“快男”冠軍陳楚生和天娛傳媒之間的解約仲裁案在長沙開庭,陳楚生并沒有露面,其律師表示解約有充足證據,陳楚生一分錢也不應該賠。而天娛則提出解約案應由法院審理,不應由仲裁委員會受理。
2008年12月31日,陳楚生因“積累的矛盾”而罷演湖南衛視的跨年演唱會,從而讓陳楚生與經紀公司的解約糾紛浮出水面,今年1月15日,陳楚生召開新聞發布會,表示已經向長沙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解約,當時有傳言稱陳楚生可能需要付千萬賠償費。
昨日下午3點,陳楚生仲裁解約案開庭,庭審一共持續三個半小時,沒有進入焦點問題。天娛并沒有提陳楚生的解約賠償問題,而是提出解約一案應該通過法院解決,而不是仲裁,天娛在開庭前曾向長沙中院提出了訴訟的請求,要求長沙中院向仲裁委發通知終止仲裁委員會的審理,長沙仲裁委表示接到了通知,但仲裁委和法院是不同職能部門,所以駁回了請求。而陳楚生的律師周俊武認為,陳楚生和天娛解約具有充足的理由,陳楚生一分錢也不用賠。
昨日下午6點半,長沙仲裁委宣布休庭,第二次開庭則需要等到3月23日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