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楚生
陳楚生與天娛傳媒的解約已經拉鋸了三年,近期,網路傳出解約訴訟又有新進展。陳楚生被判賠償天娛傳媒共計950余萬元。同時,陳楚生方面也傳出其個人賬戶遭凍結,存款無法動用,而陳楚生為什么解約天娛,始末大曝光。
陳楚生在京舉行發布會,回應他與天娛的矛盾
2009年1月,陳楚生及代理律師周俊武在京舉行發布會,回應他與天娛的矛盾。陳楚生面對記者提問表現得十分冷靜,自稱與天娛的矛盾“是長期積累下來的”。代理律師周俊武宣布,前天正式向長沙仲裁委提出申請,要與天娛解除合同。
周律師說,天娛和陳楚生一開始簽的合同從法律角度來講不對等。“因為天娛當時舉辦快男比賽的時候,要求必須簽這份合約,不簽就取消比賽資格,大家才簽了。正因為不公平,陳楚生有理由提出解約。”周律師說。
單方面要求解約,很可能要賠償違約金。之前有傳聞陳楚生需支付千萬元違約金。
對此,周律師答道:“最壞的結果就是陳楚生要付違約金,但是我們認為不存在千萬賠償金的問題。如果能和天娛協調解決,是最好的結果。”[page_break]
對話陳楚生:跟天娛的矛盾是長期積累的
媒體:上月湖南衛視跨年演唱會你不辭而別,使得你跟天娛的矛盾激化。當時發生了什么,讓你決定不參加演出?
陳楚生:在我離開跨年演唱會的時候,留下了一封信給同事說明原因。當時,我就是希望自己能安靜地想想,所有決定都是我個人做出的。
有很多東西是長期的一些問題的積累,對我來講壓力非常大。因為專輯發行時間一直在壓縮,然后又頻繁的演出,我有點承受不了。我希望能有更多時間跟公司溝通,希望用更多時間做歌。
媒體:長期積累下來矛盾中,最主要的矛盾是什么?
陳楚生:我和公司的主要矛盾還是在理念上的分歧。我參加快男比賽,是因為我非常喜歡唱歌,希望能有個平臺讓我自由去做喜歡的音樂。
到公司后,我也知道有很多東西需要跟公司溝通,我并不是沒有溝通。從2008年4月我就開始跟公司溝通,但公司沒有履行當初的承諾,很多事情都得不到妥善解決。[page_break]
媒體:天娛具體有哪些承諾?
陳楚生:當時許諾《畫皮》主題曲的演唱權,沒有兌現;承諾為我建工作室,直到現在連設備都還不齊。
媒體:也有消息說華誼音樂老總非常欣賞你,你們也有過接觸,是否已經談過合作事宜?
陳楚生:我們確實認識,至于他們對我的欣賞我非常感激,以后會不會合作,我覺得還是靠緣分。
媒體:與天娛解約的藝人中,比如張靚穎、尚雯婕發展很好,但周筆暢至今沒找到合適的東家,你有沒有想過自己也可能會漂著?
陳楚生:我覺得是這樣,如果周筆暢現在是開心的,那我的選擇也是沒錯的。[page_break]
追訪天娛:走法律程序 不考慮和解
天娛宣傳總監胡瑛鶇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表示,公司已經知道陳楚生舉行發布會宣布解約的事情,天娛不會與他私下協調。“既然已經上升到法律程序,就交給專業人士處理吧,我們不對細節問題做回應,也不做假設。”胡瑛鶇稱,一切將以法律途徑解決,不考慮和解。
律師說法:解約前 陳楚生不可簽新約
記者電話采訪了北京市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王軍律師,他表示仲裁委的仲裁裁決與法院的終審判決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仲裁雙方當事人均不能對仲裁裁決提出上訴。
一般情況下,仲裁委會在3至6個月內做出仲裁裁決。
如果陳楚生提出解除合同符合雙方當初關于合同解除的約定,比如確系天娛一方未能履行合同承諾與合同義務,那么陳楚生無需支付違約金。
如果陳楚生是在沒有合同依據和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單方解除合同,在雙方合同未到期的情況下,解約行為構成違約,可能承擔繼續履行合約的義務,或者根據合同支付解約賠償金的法律風險。
王律師還表示,在仲裁委未做出解除合同的裁決前,陳楚生不能與其他公司簽約,否則他存在違反與天娛合約的法律風險。
對于新簽的經紀公司而言,也面臨侵犯天娛獨家經紀權利的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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