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模麗江離奇死亡六大疑點
作者:觀滄海
一位曾多次在國內及國際大賽中奪魁的超級模特徐倩,受聘從山東來到云南麗江,原本是為了幫雇主拍些民族服飾照片,結果竟就此香消玉碎在了麗江,兇手正是承諾此行結束后,將支付7000元酬勞的雇主。已經查明的情況顯示,死前,二人曾發生過兩次性關系。根據兇手的供述,在接連兩輪的激情過后,他們陡生厭世之感,立即“相約自殺”,而他的所作所為,竟是為了幫對方自殺。之后,多次自殺未果的他向當地警方投案自首。本報記者獨家獲悉,雙方達成了40萬元經濟賠償的協議。12月19日,該院就刑事部分單獨作出一審判決,宣判被告構成故意殺人罪,處以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被告人魏磊認為量刑太重,已經提出了上訴。
在這個案子里明顯有6大疑點,實在是蹊蹺。
第一.女模特徐倩緣何7000元就愿意?
作為這樣一個得過大獎模特,外出拍照4天,而且是那么遠的地方,7000元?這個價碼未免太低了!
第二.為什么就2人同行?
莫非魏先生身兼攝影師、化妝師等多個職務?一般來說,做模特的女孩子對自己的照片成像要求極高,如果是業余人隨便弄弄,給錢都不愿意給拍的,照得稍微難看點都會直接刪掉,何以會如此的不專業呢?
第三,為什么男女同住一屋?
就算前面說的都成立,那么很簡單就是一個工作關系的出差罷了。既然如此,緣何會男女同住一屋?這年頭,別說還有人不明白男女同住一屋的含義,在模特這個圈子里摸爬滾打這么多年的徐倩難道會不明白?
第四,為什么女模特不穿內衣,兩人專聊性的話題?
根據魏磊供述:他們各自洗完澡后,便分坐在兩張床上,看電視、吃水果、聊天。聊著聊著,就說到了關于性的話題,而且,兩人“都沒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接下來,我爬到她床上去,她沒有說什么,我把她的被子翻開,見她的睡衣上身都開著。睡衣里面沒穿內衣,下面穿了一條三角帶花紋的內褲。“這樣,我就和她發生了性關系。”
第五.緣何不馬上投入工作?
照理來說,4天時間(他們是火車往返,時間確切說是只有2天)拍照是比較緊張的,做個專業攝影的應該都知道。結果他們去了以后卻一直只是在游玩,讓人不禁懷疑,他們是去拍照的?
第六.警方為何遲遲不公布死因?
目前的新聞雖然報道已經審判完畢,但卻并沒有宣布死者的死因,只是嫌疑人說的:“被我掐死的”,那么,真的就是掐死的嗎?還是有別的死因? 警方也只證實個“死前確實發生過兩次性行為”,就沒有其他真相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