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多次在國內及國際大賽中奪魁的超級模特徐倩,受聘從山東來到云南麗江,原本是為了幫雇主拍些民族服飾照片回去,用于其新開民族服飾店的宣傳,結果竟就此香消玉殞,而兇手正是承諾4天行程結束后,將支付其7000元酬勞的雇主魏磊。
根據投案自首的兇手供述,他們在接連兩輪的激情過后,陡生厭世之感,立即“相約自殺”,而他的所做所為,竟是為了幫對方自殺。對于這種“相約自殺”的說法,多位辦案人員均認為匪夷所思,但由于缺乏其他證據,又實在無法加以破解。
2007年11月3日深夜,魏磊和徐倩從山東乘飛機到達麗江機場,入住麗王大酒店1301號標間。11月4日晚,徐倩在該房間內“非正常死亡”。
據魏磊供述:他和徐倩在酒店內發生了兩次性關系。激情之后,他們談起了各自的生活。“我們都覺得活著沒有意思,之后,就提出一起死的問題。當時是誰先提出來的,我記不得了。提出來后,我們都同意了,我說我先死,但她說‘我下不了手,我先死’”。于是“我就過去,坐在她的床邊,用雙手掐她的脖子,她沒有反抗,也沒有叫……”在實施了以上罪行之后,魏磊開始自殺。魏磊把他和徐倩各自買的普洱茶、他的數碼相機、銀行卡、身份證打包起來,扛著出了酒店。之后他來到附近的郵局,把這些東西全部寄回家,打包裹時,他悄悄往里面放了一些現金,還留了一份“遺書”進去:“爸爸媽媽,我永遠愛你們。我跟徐倩走了,感謝你們的養育之恩。請原諒。”落款是“不孝的兒子”。
之后,他又買了一把水果刀和一瓶大可樂回到酒店,打算割腕自殺,但一直未成。11月6日下午,魏磊向麗江當地警方自首。
案發后魏磊受審時,徐倩的父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判決被告人承擔183萬余元的經濟和精神損失費。最后雙方達成了40萬元經濟賠償的協議。
近日,麗江市中級法院就刑事部分單獨作出一審判決,檢察機關的指控得到確認,并認為被告人具有從輕處罰的情節。據此,宣判被告構成故意殺人罪,處以死刑,緩期兩年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