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沒有廣電總局的官員,宋祖德就是娛樂界最可恨的人了。他把光彩照人的明星偶像說得那么丑陋,而且還說得有鼻子有眼的,說得讓人常常分不清真假。在娛樂界的達人看來,那些陰暗角落里的事情,有沒有你都不該說出來。
但是宋祖德是幸運的,無論如何還有廣電總局的官員替他墊背。在他信口爆料謝晉導演死因之后,廣電總局有位任司長很生氣,說是已經跟地方廣電官員打過招呼,要把他這種害群之馬清除出去。任司長一定是真誠的,仗義的,眼睛里容不得半點沙子,在眾人對宋祖德的信口雌黃忍無可忍的時候,他多半以為會得到一片喝彩。然后,令人遺憾的是,網絡上的輿論中,任司長遭到的批評竟然多過宋祖德了。
這件事讓人對網絡網民的判斷力頗感欣慰,他們居然這么拎得出輕重緩急。任司長不要感到委屈,宋祖德也不必得意,先來看看其中的道理。其一,任司長對在道義,但是錯在規矩,你以為民憤極大就可以喝令拉出去砍了?“害群之馬”這個認定傷了宋祖德的心,但我認為“清除”這個詞更讓大家感到害怕。何謂“清除”?怎樣“清除”?是吊銷他公司的執照?還是封殺他公司的產品?干這些事要不要講個法律程序?宋祖德失在道義,但是法律還沒有判他有錯。道義的錯應該由輿論去處罰,任司長你揚起鞭子干什么?
其二,宋祖德侵犯的是私權,而任司長可能濫用了公權。公權私權一樣是權,但是私權應該由被侵犯者來主張,比如謝晉導演的家屬。一個民事案子,用不著你來熱心“公訴”。
先前我始終不明白,為什么沒有明星大腕狀告宋祖德?像謝晉死因這種事,理應一告一個準。不管怎么說,他肯定拿不出證據。現在我有點想通了,是因為大家都認為宋祖德說的話本來就沒人信。在國外,有很多脫口秀節目,專門拿名人開涮。但是在中國,這種節目涮不起來,除非你有宋祖德這種膽量。也就是說,宋祖德以一種極端的方式,成功地辦了一個脫口秀節目。如果明星去告他,等于是為他捧場。
國外那些脫口秀,擺明了是開玩笑的。宋祖德這個節目,搞得這么一本正經,在法律上站不住腳。廣電總局的官員出來一攪和,等于是為他站臺,甚至為他立牌坊,讓大家不知所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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