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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下午,在法院加大執行力度的強大壓力下,在網上先后誹謗了上百位名人和明星的宋祖德終于低頭道歉。他通過自己的博客發表了一項“道歉聲明”,稱“本人因博客管理不當,向徐大雯女士表示誠摯的歉意。”對此,徐大雯代理律師富敏榮和徐大雯磋商后認為,宋祖德的這一所謂“道歉”沒有誠意,企圖蒙混過關,這是根本不能接受的。
宋祖德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我承認,我和劉信達錯了,我們向徐大雯女士真誠認錯!5月20日,我就立即安排律師,帶著賠償的錢去法院,處理此事。”當有媒體問他為何改變態度,宋祖德表示:“老太太很可憐,我同情她,24日會到上海當面和她解釋。”
對于宋祖德“道歉”,富敏榮律師指出,宋祖德從“絕不道歉、絕不賠錢,絕不改變”的所謂“三不原則”,以及發傳票不來、打電話不接、人隱匿不見的“躲貓貓”,到現在的公開“道歉”,他態度轉變應該歡迎。但同時要指出的是,這一所謂“道歉”是不能接受的。首先,這一“道歉”是不誠懇的,他只是說自己對博客管理不當,而沒有承認自己捏造事實誹謗謝晉這一事實。這與法院判決認定的事實也是不符的。由此可見,宋祖德所謂“道歉”,實際上是在輕描淡寫地推卸責任,企圖蒙混過關。這說明,宋祖德至今還沒有正視自己捏造事實誹謗謝晉的這一事實。
對于宋祖德要安排律師帶著賠償款去法院的說法,富敏榮律師指出,作為被執行人,宋祖德必須親自到庭。嚴肅執法不僅是對謝晉聲譽的維護,更是對法律嚴肅性的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