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中國娛樂網!
四年前向媒體報料“導演黃健中性丑聞”的張鈺,因向某報社提供了丑聞對象“小霞”的照片,被該照片的主角謝小姐告上法院,索賠經濟損失5萬元、精神損害費5萬元。昨天上午,上海靜安法院公開審理此案,但張玨缺席。法院審理后宣布將擇日判決。
謝小姐稱2006年9月發現張玨向媒體“抖料”一事,張玨提供的性丑聞對象“小霞”的照片是自己的。謝小姐表示她與張玨僅是同學關系,與黃健中則根本不認識。在庭審過程中,張玨的被告席始終空著。法院曾向張玨身份證上的湖北省十堰市住址發送應訴書和訴狀副本,因無人簽收遭退回,之后,法院在1月30日的人民法院報刊登開庭公告,仍然杳無音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