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每新片上映,成龍和他的“龍女郎”,都是大眾津津樂道的話題。
對于新片《功夫之王》中的兩位大美女劉亦菲和李冰冰,成龍卻只“愛”男主角———李連杰。
原來,成龍與李連杰的這段“戀情”,已經有20年了。且聽成龍講述他與李連杰的“情感故事”———
“定情”
“他送我一把龍泉寶劍”
我比李連杰大9歲。拍完《醉拳》,嘉禾公司在1980年安排我到好萊塢拍片,我和李連杰第一次見面是在美國的一個劇場的后臺,他作為中國武術團的成員出現。
我回到香港的時候,發現他主演的《少林寺》差點比我的《龍少爺》票房還好,覺得有點受到威脅。不過我沒有把他當假想敵,那時候我的對頭是劉家良,還有洪金寶、元彪。李連杰在內地,我們功夫完全不同,我學南派、峨嵋、虎鶴雙形,我沒有見識過他的北派功夫,托人介紹去認識他。
那個晚上,我開著小跑車去接他,帶他游香港吃飯,一開始并沒有什么話題。我們進了一個小店,坐下來后兩個人不說話,你望著我,我望著你,互相問候“最近忙嗎”,然后很悶地吃了一頓飯。
他比我小,但是禮數特別周到,第一次見面,就送我一把龍泉寶劍,特地找人在浙江龍泉訂做的,上面刻著龍泉,算是我們的“定情”禮物了。
“老夫老妻”
“如果真的是他,我就接”
最早的時候,我都叫他杰仔,偷偷帶他到處玩,現在要叫他李老板。
我送過他很多東西:太陽眼鏡、羽絨衣、風衣、跌打油……都是生活和拍戲用得著的。我送東西給他不會有人說,若是我送東西給女演員,就會有新聞了。
1993年,我們就談過要合作,那個時候嘉禾公司有兩個片場,常常是他一個,我一個。拍完電影,我們就聊天,我和他講過一個想拍的電影的故事框架,他說好好好。但是時機不好,沒有成功。
2000年,我們總在好萊塢遇到,有一次又談到合作,我們都覺得OK了,連編劇都寫好了劇本,花了100萬美元,后來發行上有問題,不了了之。
一年多前,制作人告訴我《功夫之王》的構思,還說李連杰已經接了,我不相信。我說:“如果真的是他,我就接。”也不知道他們有沒有拿相同的方式去誘惑李連杰。
這次,我拍《功夫之王》,就是憑李連杰三個字。要爭片酬和排名,我去美國和外國演員爭。和他有什么好爭的,都“老夫老妻”了,無所謂,一人一半。在外國拍戲很辛苦,稍微差點,就會被批評。我們這批人,還有周潤發,都是大前鋒。10年前如果想在好萊塢為中國演員開一部3000萬美元的制作,根本不可能,但現在不是難事。
感情
“以前是朋友,現在是兄弟”
跟多數人合作都得先練習,但是跟李連杰過招,我們都看著對方說,來吧,然后就開始比畫了。他可能想看看我動作有多快,我也想看看他有多厲害。造成的結果是,前兩次拍攝我們打得太快,三臺攝影機都跟不上我們的節奏,抓不好鏡頭,導演干脆對我們說,“你們能不能打慢一點?”
通常我跟別人打斗的場面要拍10到15次,這次跟李連杰大概只要拍3到5次。只要告訴李連杰我要出什么動作和節奏,他就會迅速地跟上速度,有所反應。這種事情并不常見,這么多年來只有我跟洪金寶、元彪拍戲才有這種感覺。
不拍戲的時候做什么?我就在那邊拍蒼蠅,他一邊打坐,一邊看我拍蒼蠅。
《功夫之王》拍了4個月,我們幾乎天天在一起,以前是朋友,現在是兄弟。當你和一個志趣相投的人,一起生活4個月,就知道彼此的了解有多深。
據《申江服務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