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廣大消費者維權意識逐漸增強,在此,民生信用卡跟您聊聊八項權利那些事兒。
一、財產安全權
金融消費者在購買金融產品和接受金融服務過程中依法享有人身不受損害的權利,依法享有財產不受威脅、侵害的權利。
金融機構應當依法保障金融消費者在購買金融產品和接受金融服務過程中的財產安全。
二、知情權
金融消費者享有知悉所購買金融產品或所接受金融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金融機構應當以通俗易懂的語言,及時、真實、準確、全面地向金融消費者披露可能影響其決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風險,不得作虛假、引人誤解的宣傳。
三、自主選擇權
金融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金融產品或金融服務的經營機構,有權自主選擇產品品種或服務方式,享有自行決定是否購買金融產品或接受金融服務的權利。
金融機構應當充分尊重金融消費者意愿,由消費者自主選擇、自行決定是否購買金融產品或接受金融服務,不得強買強賣,不得違背金融消費者意愿搭售產品和服務,或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不得采用引人誤解的手段誘使金融消費者購買其他產品。
四、公平交易權
金融消費者在購買金融產品或接受金融服務時享有公正、平等交易的權利,有權獲得質量保障,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金融機構不得設置違反公平原則的交易條件,限制金融消費者尋求法律救濟途徑。
五、依法求償權
金融消費者在購買金融產品或接受金融服務過程中,除因自愿承擔已經提示的風險而造成的損失外,遭受人身、財產損害時,金融機構確有責任的,金融消費者有向金融機構要求賠償的權利。
金融機構應當切實履行責任,提高金融消費者投訴處理質量和效率,接受社會監督。
六、受教育權
金融消費者有接受金融消費知識教育的基本權利,特別是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如何維權等專業知識教育。
金融機構應進一步強化金融消費者教育,積極組織或參與金融知識普及活動,開展廣泛、持續的日常性金融消費者教育,幫助金融消費者提高對金融產品和服務的認知能力及自我保護能力,提升金融消費者金融素養和誠實守信意識。
七、受尊重權
金融消費者在購買金融產品和接受金融服務過程中,享有人格尊嚴和民族風俗習慣受尊重的權利。
金融機構應尊重金融消費者的人格尊嚴和民族風俗習慣,不得因金融消費者的性別、年齡、種族、民族或國籍等不同而進行歧視性差別對待。
八、信息安全權
金融消費者對其基本信息與財務信息享有不被金融機構非相關人員知悉,不被非法定機構和任何單位與個人查詢或傳播的權利。
金融機構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客戶信息管理,嚴格防控金融消費者信息泄露風險,保障金融消費者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