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無疑問,當下最火的電視劇不是什么玄幻打怪,也不是什么糾纏愛情,而是一部法治題材電視劇——《因法之名》。近日,這部劇正在PP視頻全網獨播,熱度火爆,已經登頂省級衛視黃金劇場收視第一的寶座。
這部劇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影視中心、神州電視有限公司、浙江唐德影視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偉盛影視文化有限公司 、合潤傳媒集團 、當代東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聯合出品,由趙冬苓編劇,沈嚴、劉海波共同執導,集結了李幼斌、李小冉、張豐毅、石天琦等在內的多位實力派演員。
這些演員是真正的實力派。比如李幼斌,早在電視劇《亮劍》中便證明了他的實力;再比如張豐毅,跟哥哥一起主演的電視劇《霸王別姬》,令人印象深刻;還有李小冉,她的代表作《夜幕下的哈爾濱》、《大丈夫》等都是觀眾熟知的影視作品。大概是被所謂的“流量”演技害得太久,以致于這部實力派傾情演繹的作品出現的時候,觀眾們感到一種“驚喜”。
當然,老戲骨們在飆戲,年輕演員們在劇里的演技也是可圈可點的!比如飾演陳碩的王驍,在《白鹿原》、《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等電視劇中均有不錯的表現。
但除了演技在線之外,本劇最大的一個特點,還是集中在“法理與情理兩難抉擇”的法制題材之上。據悉,該劇是中國首部正面描寫“法理與情理兩難抉擇” 法治題材的電視劇。中國文聯原副主席、著名評論家李準這樣評價:“這是目前看過的法治題材創作中最新、最有話語權的作品。”
在劇中,生性風流、女人緣極好的許志逸向警察局報案,稱自己的妻子在家身中數刀,被人殺害。她的妻子是曾經歌舞團的臺柱子,被稱為本市市花的柳莎莎。因人物是有一定影響力的“過氣”公眾人物,又是命案,該案被上級施壓,要求限期十日破案。
當時,警察逐一排查后,將許志逸作為了重點懷疑對象。夫妻矛盾,配合其他人的“煽風點火”或者“故意隱瞞事實、證據”等原因,許志逸殺妻的故事就編出來了:許志逸對妻子出軌的事不滿,于是有組織有預謀的殺妻。后來,警方通過“疲勞審訊”,許最終承認罪行。許最終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而事實上,捉拿許志逸歸案,警方一條直接的證據都沒有。細思極恐,有木有?重口供,不重證據,限期破案,有罪推論以及警方憑直覺辦案、迫于輿論壓力……種種因素,就這樣讓一個人的一生,這么含糊不清的被“基本認定”了。
那法律上如何判定一個人是故意殺人罪呢?需要哪些證據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規定, 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一)物證,是指以其物質屬性、外部特征、存在狀況等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物品和痕跡。
(二)書證,是指以其記載的內容和反映的思想來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書面材料或其他物質材料。
(三)證人證言,是指證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況向公安司法機關所作的陳述。
(四)被害人陳述,是指刑事被害人就其受害情況和其他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向公安司法機關所作的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關案件的情況向偵查、檢察和審判人員所作的陳述。內容主要包括承認自己有罪的供述和說明自已無罪、罪輕的辯解。
(六)鑒定意見,是指受公安司法機關指派或聘請的鑒定人,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定后所作出的書面結論。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是指以錄音、錄像、電子計算機或其他高科技設備所存儲的信息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資料
顯然,在劇中,對許志逸的指控證據是不足的。那為什么會這樣呢?在這個過程中,涉及了不少“大尺度”的官場反映,無論是辦案人員之間的關系,還是他們私人情感蒙蔽,甚至是牽強定罪的一些“丑聞”,都沒有藏著掖著,而是大膽地被展現了出來。從某種意義上講,這種尺度的突破,是一種進步。而對于觀眾而言,能夠通過這樣的劇情開闊一定的眼界,拓展一定的思考,的確是很有價值的。
劇中警方在抓捕許志逸的時候,不斷向他喊著相信法律。但是,他的下場卻啪啪打臉。許志逸的一生就這樣被毀掉了,包括他兒子的命運,他一家的命運都被改變了。這句“相信”無疑是血淋淋的。
但法律是治國之重器,中國的進步需要依靠法治。這部劇給了我們直視錯誤的機會與相信的勇氣,不僅展現了當代公、檢、法機關敢于直面、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精神,同時也記錄著國家司法從有罪推定進入到疑罪從無的進步歷程。
隨著劇情的發展,人物線索的展開,這場案件目前正在由當時被情感掣肘、迫于輿論提起公訴的副檢察長鄒雄的女兒鄒桐(李小冉飾演)抽絲剝繭,真相即將浮出水面。
正義可能會遲到,但相信正義一定會來。請大家鎖定PP視頻《因法之名》,精彩正在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