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互聯網戰場從來都不缺少關注,美國環球音樂采用在中國獨家授權音樂版權的方式,就直接讓中國在線音樂的幾家大佬——騰訊、阿里、網易、百度,拿著數億美金相互對抗,在環球音樂面前,失去理性地瘋狂抬價。
據國內有關媒體報道,環球音樂在中國的獨家版權的爭奪大戰中,最激烈的時候被出到了3.5億美金,外加1億美金股權的價格,雖然最終簽約價格不得而知,但依此我們也可以判斷,成交價應該在數億美金的級別。以幾乎半個“互聯網獨角獸”的價格,買下了一個國外唱片公司音樂版權的使用權,而且使用周期按照以往慣例只是3年,3年之后,存活者頭破血流地再爭搶一次,再次向這些唱片大佬奉上不計成本的天價版權費。
為什么一家海外唱片公司就能夠如此左右中國在線音樂產業的格局?問題根源在于,唱片公司利用中國的法律漏洞和政策缺失,在中國采取了獨家版權授權模式,完全不同于美國的音樂錄音制品版權的法定許可和限定授權的模式。在美國,為防止壟斷,保障用戶的權益,通過立法來禁止或限制錄音制品的獨家授權行為。以美國1995年頒布的《錄音制品數字表演權修正案》規定為例,交互式的流媒體服務所需的錄音制品許可可以直接從唱片公司獲得。權利人對任何交互式服務(商)進行的數字音頻傳播錄音制品表演權的獨家許可期限均不得超過12個月。在美國主要有四家音樂作品的集體管理組織,沒有發現其對美國的數字音樂服務商進行獨家許可的先例。此外,美國版權法也在數字網絡廣播等領域規定了強制許可,許可的費率同樣由美國版稅委員會制定。
唱片公司把音樂版權在中國地區只授予某一家公司,這家公司不僅獲得了唱片公司的版權,而且還決定了自己拿到的版權可以再賣給誰,賣多少錢。所以獨家版權音樂版權模式讓音樂平臺不僅獲得了版權,還獲得了“權利”——競爭對手的“生死權”。
唱片公司盡情地揮動手中的獨家版權的合同,這讓中國在線音樂企業對能決定對手生死的權利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頂禮膜拜。版權的合約價格高于最初報價的十幾倍,一方面由于唱片公司的欲擒故縱,坐等更高價出現。另一方面,諸如騰訊、阿里、網易、百度幾家參與爭奪的企業相互間惡意抬價。這四家公司作為中國最大互聯網企業,如今卻在一家唱片公司面前,失去理性地抬價競爭,搖尾乞食,成為業界笑柄。
當中國在線音樂行業廝殺爭搶得一片哀嚎時,沒有中國特色的“獨家版權”模式的海外市場,卻是一片欣欣向榮的景象。國外的音樂作品集體管理組織,幫助這些音樂版權方統一進行音樂版權的轉授。從歐美發達市場來看,三大唱片公司(環球、索尼、華納)不僅授予了美國企業Apple Music、iTunes,另外還給了Facebook、Pandora,以及瑞典的Spotify和法國的Deezer等。
據公開資料報道,海外音樂平臺Spotify曾與Sony音樂的版權授權價格3年不過4250萬美金,并且這些預付款實行分期付款,3個月付一次。Spotify之所以可以獲得更加自主的選擇權,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非獨家”版權授權模式。
唱片公司對音樂服務平臺采用“多不退少補”的收費方式。簽訂協議后立即收取一筆保底金,之后再根據使用情況(包括廣告收入、播放量和下載量)按照固定公式計算出實際應支付的許可使用費(“實際使用費”),如實際使用費多于保底金,則抵扣之后的差額須補交;反之,則以保底金為準。在海外,保底金與實際使用費的比例是10%-20%左右,而在中國的獨家版權模式下,這個比例可以達到300%以上,支出的費用遠遠超過實際使用費用,不公平的版權費用待遇極大地損傷了中國在線音樂企業和用戶的利益。
但在“獨家版權”的誘導下,中國在線音樂企業沒有反抗,欣然一一接受,任由這種不公平的待遇在中國暢行無阻,導致中國音樂版權費用的非理性上漲。
唱片公司之所以有這樣的底氣,是抓住了中國在線音樂企業間殊死一搏的版權壟斷意圖。在競爭面前,騰訊、阿里、網易、百度,無論哪一家拿到獨家版權,都可能會借此機會而致對手于死地,所以不惜向海外唱片公司支付遠超市場價值的天價版權費,但最終這些費用還是會轉嫁給用戶。用戶要么接受,付出更高的使用費,要么不接受,重回盜版時代。這對國家文化產業的健康發展也埋下了極度危險的信號,給我國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形象帶來極為不利的影響。即便騰訊平臺上的版權音樂占到中國市場上整體版權音樂的90%,但阿里、網易、百度手上仍有自持的獨家版權,版權大戰依然沒有結束,相互訴訟和下架歌曲的對抗依然在進行。
在所有版權沒有被100%壟斷之前,這種頭破血流的誓死紛爭就會一直存在。但是如果版權資源被完全壟斷后,中國的在線音樂產業可能迎來的,是更慘烈的哀鴻遍野。
在“資源第一,版權致勝”的大旗下,產品創新必定會受到極大沖擊,當用戶失去選擇權的時候,產品也就失去了為用戶提供更好服務的動力,致使行業陷入停滯甚至倒退發展,比如某兩大網約車平臺的合并。最終,音樂平臺將會持續和更重度地依賴版權方所提供的版權資源維系,版權公司也將獲得更強的溢價話語權。當既定資源成為互聯網產業發展中的唯一競爭壁壘時,這無疑是對行業發展最致命的扼殺。而當下在中國市場執行的“音樂作品獨家版權”,正是我們面臨的最殘酷的現實。
如今,在線音樂用戶規模達到5.24億,占網民總體的69.8%。一個影響到近7成網民日常生活的產業,被中外有別的不平等制度所挾制的關鍵時刻,急需國家相關部門出面用“第三只手”,及時果斷地為行業把控和指導方向,不能拱手破壞近年所辛苦打造的行業健康發展環境,非理性地向國外唱片公司輸送暴利。
如果說2015年國家相關部門出臺的一系列法規為中國在線音樂產業進入國際快速軌道點燃發動機的話,那么此時,正是需要再次幫助這列高速列車把握方向盤的時刻,倘若依此繼續蒙眼狂奔,則很有可能車毀人亡,引發中國音樂產業的大災難。 (文章轉載自: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