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中國娛樂網!
網易娛樂12月5日報道 (文/鹿爽朗)12月5日瓊瑤起訴于正侵權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于正作為被告在答辯中指出:《梅花烙》劇本并未發表,沒有證據證明于正接觸過劇本、小說等,指控沒有事實和法律基礎;并且瓊瑤本來并不是《梅花烙》劇本版權擁有者(《梅花烙》編劇為林久愉),是今年提訴之后才獲得的版權,因此作為著作權人身份提訴不合適。
并且于正指出,瓊瑤《梅花烙》的劇本是在起訴后才經過認證提交的,他有理由認為瓊瑤是在于正電視劇播出后按照電視劇整理出來的劇本。
今年上半年,于正作品《宮鎖連城》播出后麻煩不斷,被瓊瑤怒斥抄襲其經典作品《梅花烙》,并提出訴訟。5日,該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瓊瑤對案件的判決很有信心,相信大陸司法會給她一個公正。”瓊瑤的律師說道。
據悉,電視劇《梅花烙》是取材于瓊瑤1971年的小說集《白狐》中一篇同名為《白狐》的故事,由于編劇林久愉改動較多,已和原小說相差甚遠。對此,于正發表質證意見稱:“我們認為原告的證據材料有三個待證事項,即劇本存在與否、兩部電視劇是否相似、瓊瑤是否為著作權人。我們對于劇本的合法性、真實性、關聯性不認可,聲明書的關聯性不認可……《梅花烙》電視劇對于編劇有明確的署名,編劇是林久愉,編劇指導是瓊瑤,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在作品上署名的人是作者,而該電視劇編劇署名不是瓊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