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林艷雯 實習生 耿耀) 廣電總局禁止影視劇“吞云吐霧”早已是老生常談,但在始終未能解決的情況下,近日廣電總局終于“重拳出擊”,頒布了史上最嚴“禁煙令”,明確表示有較多吸煙鏡頭的影視作品將不納入總局舉辦的各種電影、電視劇評優活動。這道“緊箍咒”立刻在網友間引發熱議。“把煙掐了”究竟是治標還是治本?
昨天本報記者采訪到了部分導演、制片人和電影學者,請他們為這道最新出爐的“禁煙令”的未來前景“把脈問診”。
魯迅“被戒煙”?
標志性符號很難刪去
隨著廣電總局的一紙影視劇“禁煙令”出臺,有人擊掌叫好,也有人提出質疑:像魯迅這樣的歷史名人,在公眾多年的印象習慣中往往是煙不離手,甚至吸煙已經成為魯迅個性化的標志之一,“難不成今后拍攝的影視劇要幫魯迅戒煙不成?”
“不抽煙的魯迅,也能寫出偉大的作品,抽煙只是作家的某種生活習慣。生活中的魯迅說不定還有其他不良習慣,難道我們為了藝術創作就都要表現出來嗎?”對于是否要在今后的影視劇中幫助魯迅“戒煙”,資深制片人馬中駿非常贊成,并直言“不抽煙的魯迅還是魯迅”,沒有必要在影視劇中將魯迅與香煙聯系在一起:“魯迅吸煙這個細節和他的個性命運并沒有太大關系,我覺得完全可以刪去。”
而在上海大學影視學院教授石川看來,對于魯迅這樣的歷史名人,影視劇的“禁煙令”應該適當網開一面:“我覺得最好還是不要幫魯迅‘戒煙’,沒有煙的魯迅絕對是人物的硬傷。你想魯迅創作時,往往幾天幾夜不睡覺,唯一維系他的就是手邊的香煙,這是魯迅個人的符號,刪了是對人物塑造的重大缺陷。”導演張紀中也持相同觀點:“這是魯迅的個性,拍的時候很難刪。”
扼制創作個性?
文藝片標準不妨放寬
對于“戒嚴令”,大多數導演和制片人均持贊成態度。《戒煙不戒酒》的制片人武亞輝告訴記者,雖然片名中就已“含煙”,但在劇本創作時,《戒煙不戒酒》已考慮到如何規避吸煙鏡頭:“當時是一次性就過審的。因為我們沒有表現吸煙者享受的表情,只要是合情合理的吸煙鏡頭,還是可以出現的。”雖然尚未接到通知,但武亞輝透露:“《戒煙不戒酒》以后播映時也不會做太大刪改。”
導演高希希也直言,戒煙令對自己今后的創作不會產生太大影響:“以前拍片的時候就在盡量減,不放那些大特寫的吸煙鏡頭了。”
無論是《英雄本色》中小馬哥點煙時的瀟灑不羈,還是《讓子彈飛》中姜文吸煙時的那種“霸氣外露”,這些個性化的電影語言早已成為不少人心中的經典印記。然而,隨著“禁煙令”要求嚴控以“藝術需要”為名出現吸煙鏡頭,這道“大棒”會否扼制了創作者的個性表達呢?“應該不會傷害藝術本質,因為影視作品首先必須是為觀眾服務的。”馬中駿說。
不過,也有人對“禁煙令”的出爐提出質疑。“政策法規必定會照顧不到一些特殊的例子,我覺得還是會損傷到一些有個性的藝術品。禁煙令不應該一刀切。”上海大學影視學院的葛穎教授坦言,在“禁煙令”前文藝作品不該“人人平等”:“比如那些特別符合當時戰爭年代和人物的吸煙鏡頭就可以成為特例,文藝片的標準也應該適當放寬一些。”
“控煙區”很模煳?
細分標準唿喚分級制
廣電總局最新出爐《通知》中規定,有較多吸煙鏡頭的電影、電視劇將無法參與到今后的評獎程序。不過在葛穎看來,這樣的“懲罰”卻可能會被一些人鉆了空子。“這很有可能會催生出一些只要票房好看,不管評獎的電影。”
葛穎表示,相比起單純的“控煙”、“禁煙”,采取電影分級制度才是解決矛盾的最好手段:“有了分級制度,受眾群得到劃分,越往上限制越大觀眾群越小,創作者就會考慮到在影片吸煙鏡頭的使用成本。分級制等于是把包袱扔給制作者,但現在不分級,包袱都扔給了管理者。”
此外,石川對“禁煙令”的標準提出自己的質疑:“目前的《通知》很多內容模棱兩可,吸煙鏡頭什么較多,什么叫少,多久算長?應該對影視作品中吸煙鏡頭采取一個量化的細分的標準,這樣才有可操作性。”
張紀中對“禁煙令”的究竟能起到多大成效提出疑問:“還是要看看政策的落實情況,不要像以前一樣不了了之,我覺得這個《通知》能夠堅持3年左右就是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