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柏芝惹上違約官司
華西都市報10月7日報道 謝霆鋒和王菲復合,令張柏芝痛苦不已。令張柏芝更痛苦的是,她惹上了違約官司!10月6日晚,著名經紀人、海頌集團董事長兼總裁宮庭海向華西都市報記者爆料稱:“我已向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報案,狀告張柏芝和經紀人余毓興爽約東方衛視欄目,涉嫌合同詐騙!”不過,張柏芝方面昨天深夜回應稱:“對方擅自改變播出平臺,已經違約在先了。”
宮庭海爆料:張柏芝涉嫌詐騙
宮庭海聲稱:今年7月16日,他與張柏芝的經紀人、香港新亞洲娛樂公司董事長余毓興簽了一個正式合同,應海頌邀請,張柏芝同意參加東方衛視這檔節目。“當時,我聯系張柏芝本人,她同意參加。7月16日,余毓興代表張柏芝本人簽了合同,拿了200萬出場費定金。”隨后,許多媒體爭相報道了張柏芝要參加節目錄制的消息。可當節目正式錄制時,張柏芝卻根本沒有到現場,造成了這檔節目很大的名譽損失,而且多家商家取消了贊助。為了證實爆料屬實,宮庭海通過微信,將他打給張柏芝200萬定金的銀行打款復印件及合同復印件,傳給了華西都市報記者。
宮庭海表示:“當然,經紀人余毓興要負主要責任,可張柏芝本人也要負法律違約責任。所以,我們幾天前不僅向北京朝陽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報了涉嫌合同詐騙的經濟案,還同時在北京聘請了律師,準備民事起訴張柏芝違約,要求賠償500萬違約損失費!”
余毓興回應:是對方違約在先
針對宮庭海的爆料,華西都市報記者10月6日晚多次電話聯系張柏芝本人未果,最終與她的經經人、香港新亞洲娛樂公司董事長余毓興取得了聯系。余毓興大喊冤枉:“宮庭海是惡人先告狀啊!我代表張柏芝首先聲明:我和張柏芝并沒有對宮庭海有什么合同經濟詐騙。相反,是宮庭海他們擅自改變了節目的播出平臺。”
余毓興說:“我們當初與對方簽的播出平臺是湖南衛視,可宮庭海擅作主張,沒有經我和張柏芝本人同意,就擅自將播出平臺改變為東方衛視,這已經違約在先了。而且在節目的形態、內容、嘉賓陣容上,宮庭海都有改變。張柏芝根據合同條款,當然有權力不去。”
余毓興最后表示:“其實早在7月23日節目正式錄制前,我們就委托律師正式向宮庭海回復了,講明了張柏芝不去的原因。所以,我和張柏芝是嚴格按照合同行事。并沒有任何違約行為。我們和宮庭海都是合作多年的朋友,我們希望按合同行事。和平解決這場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