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記者 王曉飛 實習生 廖薇)因認為方大同2014新專輯《危險世界》一首名為《小方》的歌曲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權,近日《小芳》的著作權人李春波將多家公司訴至法院。
此次被起訴的有北京當當科文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廣東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北京金牌大風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上海步升大風音樂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李春波要求停止侵權行為、停止銷售涉案侵權錄音;公開賠禮道歉;賠償30萬元及維權支出186元。
今天上午,朝陽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李春波起訴稱,1992年其創作了歌曲《小芳》詞作和曲作,其后,中國唱片廣州公司出版發行了李春波音樂專輯《小芳》,并在該專輯中發表了其演唱的該作品錄音。其本人依法對作品《小芳》享有法律保護的版權。
李春波稱,近日其發現,由北京當當科文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銷售,廣東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北京金牌大風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上海步升大風音樂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發行的錄音出版物《危險世界》中,有一首名為《小方》的音樂作品,李春波表示該作品未經其合法授權,非法使用《小芳》作品的著作內容,且盜用其本人名義將其標署為合作作者之一。
李春波認為,上述侵權行為極為惡劣,故訴至法院。
記者了解到,在方大同的《小方》副歌部分包括“謝謝你,給我的愛,今生今世,我不忘懷。謝謝你,給我的溫柔,伴我度過那個年代。”等歌詞與李春波的《小芳》內容一模一樣。
庭審現場
原告當庭撤回追加方大同等為被告的申請
上午9時,原被告雙方的代理人到庭應訴,庭前,法官先就相關情況向雙方做確認和說明。
法官稱,原告方在本案審理過程中曾提出追加申請,申請追加方大同、樂博有限公司、金牌大風娛樂有限公司和斗室(北京)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作為本案共同被告,但因前三方主體系大陸地區以外的民事主體,朝陽法院無管轄權,在就此告知原告方后,原告撤回了追加申請。
庭審中,當當網認為,自己已經盡到了審查供貨商資質的義務,因此不應當承擔責任。
而另三位被告則認為,涉案錄音制品是合作出品,作為發行方和出品方,已經履行了國家對錄音制品的審批手續,向國家版權局對涉案作品進行了登記,報批審核了錄音制品的內容,也審查了錄音制品的著作權授權關系,盡到了應有的審查義務,涉案音樂作品獲得原告的授權,不構成侵權。
“退一步講,即使現在原告不認可曾經作出了授權,但新的《小方》使用了原告《小芳》音樂作品4小節是事實,但是我們恰恰是出于對原告著作權的尊重,才在新作品中為原告進行了署名,不屬于盜用原告名義的行為。”被告認為,方大同的歌曲版權所有方華納公司曾經委托一個藝名叫崔恕的人和李春波溝通版權授權的事宜。
而原告李春波一方對此說法則完全否認,“從來沒有將《小芳》授權任何人。”
據此,法庭將證人崔恕傳喚到庭作證。
證人作證稱,由于自己和李春波曾經合作過,且是朋友,因此多次和李春波打電話溝通版權問題,“并且還把方大同的歌詞和小樣用郵箱發給了李春波,他當時也沒有明確表示反對。”
截至記者發稿時,庭審仍在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