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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女藝人李美淑近日被原經紀公司代表金某告上法庭,遭到了5億韓元(約300萬元)的索賠。金某還將已故女星張紫妍的原經紀人劉某一并告上法庭,稱李美淑與劉某對張紫妍的自殺負有直接責任。
金某在訴狀中稱,李美淑在2009年1月無視與公司的協議,擅自與張紫妍的經紀人劉某成立的經紀公司簽約,根據合同規定,理應支付高達3億韓元的違約金。而李美淑為了不繳納這筆違約金,與劉某一起強迫張紫妍寫下了被金某利用進行性招待的虛假指控書。
金某稱,李美淑與劉某在強迫張紫妍偽造指控書時曾保證不將這些文件公之于眾,但卻在2009年3月7日至9日多次向媒體泄露這些文件,迫使金某放棄起訴李美淑索賠違約金,并直接導致了張紫妍自殺身亡。
李美淑曾在2012年6月以金某散布自己與小17歲的男公關交往的虛假消息為由起訴金某,但金某卻表示自己沒有散布該消息,而且李美淑與小17歲的男公關交往也是事實。而李美淑在2013年2月撤回了對金某的起訴。隨后金某以恐嚇未遂、名譽損毀、誣告等罪名向警方報案,目前此案已由首爾警方移交至首爾中央地方檢察院。
李美淑是二十世紀八十年代韓國最著名的女演員之一,20歲因出演《火鳥》出道,曾隱退演藝圈10年,1998年憑電影《情事》復出。在電影界和電視劇領域均有不俗表現,獲得過包括亞太影展最佳女主角獎在內的多個電影獎項、SBS演技大賞大獎及MBC、SBS、KBS多項優秀演技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