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逼債怒砸縣政府
一般政府借錢都會找銀行。但在蘆溪縣,盡人皆知的一件事情是,縣政府曾找王林借過高利貸。
時代周報記者從多個渠道了解到,蘆溪縣政府曾在2001年向王林借了3000萬元的高利貸。
后來,蘆溪縣政府在還貸方面與王林發生了沖突—因縣政府遲遲不能還貸,王林在2005年大鬧縣政府。
“他是帶著槍去的,”王林的很多鄰居都曾目睹過王林大鬧蘆溪縣政府,“他還親自用斧子劈了蘆溪縣政府的牌子。”
對于王林用斧子劈了蘆溪縣政府牌子的事,多名目擊者記憶猶新,“他一邊劈縣政府的牌子,一邊高喊‘還我錢來!’”
當時的蘆溪縣財政局局長近日通過媒體表示,蘆溪縣政府確實曾向王林借過錢。后來王林逼債太緊,大鬧縣政府。不過,對于王林用斧子劈縣政府牌子一事,當地政府未予回應。
王林帶“槍”和斧子大鬧蘆溪縣政府的事情,讓當地人更加相信他有背景、有實力,“要不劈政府的牌子都沒人敢阻攔?”
關于王林佩“槍”,一名目擊者告訴時代周報記者:“王林有獵槍,類似來復槍那樣的,很多人都見過。”
據稱,王林平時并不買蘆溪縣政府的賬,甚至連萍鄉市的不少領導都曾為其坐臺,這也是“圈子里”的共識。
王林的豐富官場資源,讓他一度成為當地老板眼中的“紅人”和“恩人”。
一位在萍鄉威望很高的老板馬文,于2000年在當地政府主要領導的引薦下結識了王林。馬文在上世紀90年代才發家致富,他并不相信王林的那些所謂的氣功。
就在馬文對王林的發財方式表示懷疑時,他的項目被萍鄉市的高層要求搬遷到蘆溪縣。
蘆溪縣政府對項目搬遷表示了極大的支持,包括劃地、拆遷等,基本可以讓馬文不需要花很多錢。加之蘆溪縣的地理位置優勢,連馬文自己都覺得當地政府確實在支持他的項目。
在萍鄉市一些領導親自陪同、幾番赴蘆溪考察后,馬文決定將項目搬遷至蘆溪。
不過,萍鄉市的高層明確提出,馬文的項目搬遷到蘆溪縣的前提條件是:必須與王林合作,由王林出任項目公司的總經理。
馬文拒絕了上述要求。這讓王林極為不爽。
王林當著馬文的面,教訓時任蘆溪縣委書記的宋迪維,表示他可以讓蘆溪縣委書記隨時換人。
其實王林是想告訴馬文,他能以什么姿態出現在蘆溪,如果不跟他合作后果會很嚴重。后來,馬文的公司破產,人也差點進了監獄。
時代周報記者曾數次致電江西省鷹潭市政府,試圖聯系上現任鷹潭市副市長的宋迪維,求證當年的“訓話”事件,未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