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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
歌手Rain(本名鄭智薰 31歲)以“單方面的取消美國演出”為由向(株)Wellmadestarm(以下簡稱starm)提出損害賠償以及訴訟,目前因協商而撤銷了這起訴訟。2號據法院透露,Rain將負責其2006~2007年世界巡演的starm告上法庭,并索要40億韓元的損壞賠償,該訴訟已于上月20號撤回。
賠償金40億韓元是由2007年夏威夷演出告吹,根據當地法律Click Entertainment (音譯)需要支付協議金和訴訟費用等共27億韓元,以及訴訟過程中的形象損害有關的撫慰金13億元兩部分組成,共計40億元。starm有關發言人這天在與News1的電話采訪中就撤銷訴訟一事說道“考慮到訴訟時間和法律費用,與Rain雙方進行了調解,已達成一致意見”。
當問到這位發言人協議金等有關問題時他回答道“雙方約定不會公開協議內容”。去年4月JYP Entertainment(以下簡稱JYP)也以“沒有履行合約中北美5大地區的演出活動,取消夏威夷、LA、紐約等地的演出”為由將starm告訴了法庭,這場訴訟也于上月18號撤回。當時JYP與starm簽訂了由他們全權負責Rain在北美5個地區演出的相關合約。
來源韓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