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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艷芳母親(資料圖)
梅媽昨天(1月4日)到香港高院申領被拖欠的7個月生活費,聽到梅艷芳的遺產執行人指遺產欠債4千萬元,只有800萬元流動現金,須變賣價值一億元壽臣山道物業始能抵債,梅媽便火氣十足,拍桌大罵對方,指自己辛苦養大梅艷芳,“我不是求、不是乞”,連法官都擔心梅媽太激動,勸她坐下。
法官最終以先清還債務,才肯發放每月生活費給梅媽,拒絕梅媽申請。梅媽則一邊聽一邊罵,不待法官返回內庭,向代表遺產執行人的律師扔鞋,又以粗話相向,律師只能苦笑,躲在法庭書記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