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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明(左)和李彩樺(資料圖)
11月7日報道 寰宇老板林小明與前妻趙雪英在離婚后仍有爭執而對簿公堂,期間更在庭上”爆出“林疑要前旗下女星李彩樺做合約以外的事,林小明隨后多次向傳媒否認有此事,而卷入事件中的李彩樺也多次在被傳媒查問下回應,因而令事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林小明昨天入稟高院正式民事控告李彩樺,指李在本月初出席一個公開活動時、以及她接受《蘋果日報》的訪問中的言論對林構成誹謗,要求法庭禁制李再作出誹謗言論及要求她賠償損失,但沒有表明金額。
原告林小明,被告李彩樺。入稟狀被告在今年十一月二日出席“仁美愛心滿亞洲”慈善晚宴,回應記者提問的言論對原告構成誹謗;另外被告接受《蘋果日報》訪問后,該報及其網站分別在十一月三日及十一月四日作出被告的報道時,被告當中的言論也對原告構成誹謗。原告指被告的言論令他聲譽受損,要求法庭禁制被告再作有關誹謗言論,并要向被告作出一般性及懲罰性賠償。該案件編號為HCA 20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