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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韶涵(資料圖)
據臺灣媒體報道,張韶涵近來回歸歌壇,發行睽違三年的新專輯,但她與前東家福茂唱片公司的合約糾紛仍未了,而自己已開設了“天涵有限公司”打理經紀約,公司負責人的名字還是用妹妹張韶軒,儼然就是讓妹妹當自己的老板。
據報導,張韶涵這幾年與父母之間因為財務問題而反目,再加上與前唱片公司福茂唱片的合約糾紛,現在張韶涵開設公司管理自己經紀約,讓妹妹當公司負責人,據悉這次張韶涵發新專輯,所有的宣傳通告等大大小小事務,唱片公司美妙音樂都需透過妹妹來溝通協調,而張韶涵也回應會讓妹妹當公司負責人,是因為妹妹現在長大了,開始懂得想要分擔姐姐經紀工作上的事,所以才會讓妹妹當自己的老板,并認為一家人本來就應該這樣。
其實,在張韶涵出道兩年后,2004年她就以媽媽的名義成立“海豚灣工作室”,但是到了2009年就爆發遭父母控棄養的家丑事件,以及后續的財務問題,讓她與父母反目不再聯絡,她也獨自照顧弟弟、妹妹,現在讓妹妹當經紀公司老板,弟弟退伍后對餐飲業有興趣,因此打算投資弟弟開餐廳,可說照顧弟弟、妹妹不遺余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