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有限公司發“自愿公告”
臺灣壹傳媒位于臺北內湖的總部大樓
香港上市的壹傳媒有限公司9月4日于香港交易所發出“自愿公告”,指出“本公司獲獨立第三方接洽,彼等有意購買本集團于臺灣之印刷媒體業務及若干資產,包括臺灣蘋果日報、臺灣爽報及臺灣壹周刊合并本”,目前就此交易與第三方進行初步磋商。
根據壹傳媒聲明,“獨立第三方”有意洽購蘋果日報、爽報與壹周刊,但是“壹電視”似乎不包含在此次交易中。聲明指出,“倘落實,此交易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可能構成本公司一項須予披露交易。“于公告日期,本集團并無就此交易訂立具法律約束力之協議,而此交易的條款及條件仍處于初步磋商階段。倘此交易一旦落實,本公司將適時遵守上市規則之有關規定”。
壹傳媒董事會在公告中強調:“此交易可能會或可能不會落實,公司股東及公眾投資者于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必審慎行事”。就在此重大訊息公告后,壹傳媒集團行政總裁張嘉聲也發出“組織調整”信給壹傳媒員工,內容提到“該項披露是依照香港聯交所的條例刊載,不代表集團已確定出售該等業務。集團將于未來數星期與有興趣之第三者進行接觸及洽商”。張嘉聲在公開信強調:“在洽購期間,我們的業務保持不變,請同仁如同往常一樣的作業。”
臺灣《蘋果日報》編輯部回應,報社員工所知與公告內容相同,員工們同樣關心,但目前看不出人事調動的理由及必要性,將維持正常運作,誰是獨立第三方,編輯部不清楚。壹傳媒旗下另一單位,壹電視法務暨公共事務總監張修哲則表示,公告內容沒有針對壹電視做說明,一切都與壹電視無關。
以下為自愿公告全文:
壹傳媒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本集團”)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告知,本公司獲獨立第三方接洽,彼等有意購買本集團于臺灣之印刷媒體業務及若干資產,包括臺灣蘋果日報、臺灣爽報及臺灣壹周刊合并本。本公司現就此交易與該等第三方進行初步磋商。倘落實,此交易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可能構成本公司一項須予披露交易。于本公告日期,本集團并無就此交易訂立具法律約束力之協議,而此交易的條款及條件仍處于初步磋商階段。倘此交易一旦落實,本公司將適時遵守上市規則之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