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文鳳與周星馳
據香港媒體報道,周星馳成為喜劇之王后,十多年前再闖商界,憑富貴女友于文鳳的協力,成功當上上市公司主席,事業走上另一高峰。不過,前年卻傳出星爺和拍拖十三年的于文鳳分手,兩年下來,二人還各自傳出有新歡,事件看似和平結束。不過,上周二(九月四日),于文鳳竟采取法律行動,入稟高院追討星爺七千萬傭金,并高調宣布身份為“周星馳的前女友”,觀乎星爺一向不肯承認緋聞的慣例,當中似乎不只追債那么簡單。
今次打官司,更令兩人的“秘密數簿”曝光,披露了多年來星爺在于文鳳的幫助下,多次投資獲利甚豐,而只收一成傭金的于文鳳,已逗了星爺近二千萬傭金。再經本刊追查之下,發現于文鳳今次更找來有“廉署克星”之稱的林炳昌律師,代發出入稟狀追數,林炳昌與娛圈中人稔熟,熟知明星的習性,相信他與星爺定有一番周旋。
周星馳與于文鳳傳出緋聞后,兩人曾多次被影到出外撐枱腳,而○六年星爺更被記者撞到與于文鳳一起在銅鑼灣睇鋪,不過此情只能成追憶。
[page_break]
分手后各自精采
周星馳與于文鳳傳出緋聞十多年,雖然已一早被公認為一對,但人前星爺就從未承認其女友身份,前年初更傳出兩人分手的消息,原本在星爺公司以“老板娘”身份掌管一切的于文鳳,據稱亦于去年九月悄然離職;而分手后,兩人就像沒事發生一樣繼續生活。其后,星爺與靚模羅凱珊傳出緋聞,于文鳳亦被拍到與創興銀行第三代長子嫡孫廖堯城十指緊扣拍拖,各自精采。
不過,9月4日卻曝出于文鳳入稟高院,向星爺追討七千萬傭金。入稟狀中指出,原來于文鳳自2002年開始,便擔任星爺的個人財務顧問,除了每月收取由五萬九千元至兩萬元的酬金之外,星爺更口頭答應,每項賺錢的投資中支付除稅后利潤的一成給她,作為傭金。
曝光男方秘密賬簿
入稟狀中透露,于文鳳于九七年開始跟周星馳拍拖,當時周星馳與莫文蔚(微博)(微信號:karenmok01)的緋聞傳得熾熱,當年有人疑似一腳踏兩船。
于文鳳在入稟狀透露,2004年星爺聽取她的建議,以三億二千萬投得山頂普樂道“天比高”的地皮,又經于文鳳穿針引線之下,拉攏了“菱電”與星爺合作發展“天比高”的項目;2007年在地皮上建成了四座獨立屋,其中16號與18號于2009年出售,“菱電”后來也出售了十號屋,余下的十二號屋則為星揚海外有限公司持有。
于文鳳指出星爺是星揚的實際利益擁有人,十二號屋市值達八億,她認為自己可得八千萬傭金。而于文鳳聲稱星爺本來同意分期支付,她并已收到了其中的一千萬,但今年三月,星爺卻稱該一千萬元只是饋贈,并無欠于文鳳傭金,故于文鳳遂采取法律行動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