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周刊截圖(圖片來源:南方都市報)
昨日出刊的香港周刊頭版報道,舉證指黎、樂兩人已于七月初簽字離婚!南都記者傍晚致電黎明公司的宣傳,對方轉述兩人的經理人陳善之的回應:“每天都有記者做新聞,公司對這些傳聞的東西不會再有回應,因為這些都是藝人私人的事情。”對于周刊列舉的多項“證據”,對方表示如果周刊要做新聞的話,當然要做得好看。另黎明公司有工作人員向南都記者透露,公司所有工作一切如常,而黎明目前正出埠工作中,并無異樣。
證據1:黎明辭去兩人聯名公司董事職務
據報道,去年5月,黎明和樂基兒成立“昕倩有限公司”,主理賣畫業務。但周刊發現兩個月前黎明突然辭去了公司董事一職,只保留百分之十股權。有業界人士透露:“股東是幕后出資者,基本上不會理公司的營運,而公司董事就可以決策和管理公司的運作。董事要辭職,可能他和其他董事意見不合,或不想再‘背上身’就走咯!”這意味著該公司已經是由樂基兒全權管理,黎明就算仍保留股權,也不可以過問公司的運作。
當周刊去問樂基兒是否黎明已經辭去了該公司董事職務時,她只說了一句話:“這樣你們都能查到?”但對是否已經離婚不置可否,只回應:“真離婚了你們也可以查到啊!”
證據2:樂基兒狗狗也移民
此外,該周刊還表示,他們收到了可靠消息,樂基兒今年3月秘密為自己的愛犬T iger辦理申請移民美國手續,而黎明送給她的另外一只小狗Phantom則無份移民,甚有“分家”意味。小狗移民美國的事情,已經得到樂基兒媽媽的承認。
兩人緣何頻頻傳離婚消息?
近年來樂基兒多次傳出懷孕傳聞,今年初更傳出小產。黎明非常不開心,認為是因為樂基兒太愛夜蒲才流產,兩人為此多次吵架。但前幾日樂基兒生日,有報道說黎明大手筆送游艇哄老婆,她對此不置可否,搞笑地回應:“傳聞而已。(有收過嗎?)好難答。(收了不想講?)是。(即有收了?)你們不要欺負我,我中文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