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報道 歌手陳琳3年前縱身一跳離開人世,然而她在京城的一處房產竟惹下遺產官司,其兩任丈夫成為這場官司的“主角”。
今天下午,朝陽法院對這個遺產糾紛案約雙方進行首次談話。記者昨晚采訪了雙方當事人,針對簽訂的一份“放棄繼承遺產聲明書”,陳琳離世時的丈夫張超峰稱,當時醉酒并被逼無奈才簽的字。
對話張超峰
昨晚,記者電話采訪了在外地的張超峰。談起“放棄繼承遺產聲明書”,張超峰越說聲調越高,情緒越激動,最后他請求記者在寫報道時盡量弱化他的“情緒化表達”,不希望傷害到任何人。
關于聲明
當時被逼無奈才簽訂的
法制晚報(下稱FW):很多人對這起官司表述為“兩任丈夫爭遺產”,你怎么看?
張超峰:我不是在與沈永革爭,我是要求合理合法地繼承。
FW:陳琳的哥哥陳誼手里有一份放棄繼承遺產的聲明書,上面有你的簽字和手印,你怎么解釋?
張超峰:這是當時被逼無奈才簽訂的。如果是正常情況,我怎么會連自己的合法利益都不要了?!
FW:如何被逼的?
張超峰:當時還在處理陳琳后事期間,簽字時我喝得很醉,精神也很痛苦。陳琳的哥哥陳誼把打印的聲明書讓我簽字時,我連看都沒看就簽了,之后再也沒見過這張聲明書。
我記得,在簽這份聲明的前幾天,陳誼還在酒桌上動手打破了我的頭。陳家人在那段時間跟我有多次言語沖突,指責我沒有保護好陳琳。
我當時也沒有想到對方那么快就在遺產處理上設下了套。放棄繼承遺產的聲明,肯定不是我的真實意愿,也不像陳誼所講的那樣是主動放棄的。
關于房產
真正圖財的人是對方
FW:為什么隔這么久才提出繼承房產?
張超峰:陳琳出事很突然,我不想因為遺產的事馬上打成一片,那讓陳琳多寒心啊!
我可以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但我的合法利益我得爭取。
FW:這套房產在賣掉時,沈永革和陳家跟你打過招呼嗎?
張超峰:自從他們讓我簽了放棄繼承遺產聲明書后,再也沒聯系過我。后來我通過律師調查,才發現這處房產兩年前被沈永革低價賣掉。
FW:陳誼說是沈永革替陳母把房產賣掉的,房款也全部打到陳母的卡上。
張超峰:這我就更不知道了,從來沒人跟我說過,他們完全把我當成是局外人。
FW:陳誼說你這次訴訟就是為了這套房產,就是圖財?
張超峰:圖財?如果我真是這樣的人,當時打死我也不會簽這樣的聲明。
陳琳一出事,就讓我簽放棄繼承遺產聲明,還將我的銀行存款、車卷走,真正圖財的人是對方。
采訪沈永革
跟涉案房產并沒有關系
作為陳琳遺產官司的被告,陳琳的前任丈夫沈永革昨晚向記者表示,涉案的房產實際是陳琳的母親委托中介公司賣掉的,由于這處房產仍在他的名下,所以最后簽協議時他只是出面簽了字而已。沈永革反復強調,這套房產跟他并沒有關系。
對于陳誼手中的放棄繼承遺產聲明書,沈永革表示,他是昨天看了《法制報紙》才第一次看到聲明書的原文,“這個聲明一公布,事情都已經很清楚了,張超峰既然放棄繼承,現在又想要,理由是什么呢?”
律師說法
如能證明被脅迫簽字 有權繼承
北京市博昌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陳銀剛表示,如果張超峰能向法院提交有效證據,證實當時自己是在被脅迫或欺詐的情形下,違背自己真實意愿在聲明書上簽字,那么該聲明內容無效(醉酒不屬于聲明書無效的法定理由),張超峰將有權繼承陳琳的遺產。
事件背景
2007年11月,陳琳與沈永革在北京協議離婚,沈永革將位于朝陽區世貿國際公寓的房產贈予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