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微博截圖
近日有媒體報道:崔永元在個人微博怒斥湖南省教育廳,“崔永元公益基金第六期鄉村教師培訓八月培訓100名湖南鄉村教師。為此,湖南省教育廳回復:不反對、不支持、不參與。我們非常憤怒,在此正式評價湖南省教育廳:不努力、不作為、不要臉!”
據記者從湖南省教育廳了解,此事的經過是這樣的:今年5月初,有人打電話給湖南省教育廳,自稱是崔永元公益基金志愿者董峰,稱崔永元公益基金第六期鄉村教師培訓想在湖南培訓100名鄉村教師。湖南省教育廳接電話的工作人員當即表示:崔永元公益基金為湖南培訓鄉村教師,我們表示歡迎,但請對方來一個公函,將有關情況說清楚,以便我們研究處理。后經多次電話溝通,5月18日,湖南省教育廳收到對方發來的電子郵件,落款是“中國紅十字基金會”,時間是2012年05月16日,署名聯系人為“董峰 Dong Feng,愛飛翔鄉村教師培訓志愿者”。
電子郵件對湖南省教育廳提出了六點要求:“1、出一個文件或者通知,把選拔教師的事情通知給相關市的十三個縣區的教育局;2、在教育廳的政務網上把這次選拔活動的通知、流程和標準公告出去;3、督促各縣教育局,作為本期活動參訓教師的主管及審核單位,根據相關選拔標準,核實信息,并在教師參訓申請表上蓋章簽字,以示監督,確保公平透明。4、把初選和終選入選的教師名單在政務網上進行公示,并接受公眾監督以求公平公正,保證公益的每一分錢都能真正用到鄉村教師的身上。5、相關標準、名單、流程等內容,在選拔教師的所在縣區的教育局政務網和當地媒體上公告公示。6、在培訓之后,督促各縣教育局及參訓教師所代表的學校,按照選拔承諾,應組織參訓教師與非參訓教師、參訓學校與非參訓學校之間的學習交流,以期開放交流、共同提高鄉村教育水平。”
湖南省教育廳經研究認為,對于民間公益組織開展的公益活動,應由該組織依法依規進行組織,省教育廳作為政府機構,依照自身的職能職責不宜代替民間組織直接發文和參與組織。湖南省教育廳相關工作人員隨即向董峰電話傳達了這一意見。
對于崔永元在個人微博發表的言論,湖南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表示不理解。同時該負責人還表示,為支持該公益基金在湖南做好該項工作,已推薦湖南省專門從事中小學教師培訓和研究的湖南省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研究會與該基金會聯系,對他們在湖南的活動給與必要的協助。
據記者從湖南省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研究會了解,今天上午,該研究會負責人與董峰進行了電話聯系,董峰稱除非有湖南省教育廳的書面委托,并且需將委托函掃描發到他的電子郵箱上,由他向崔永元匯報后再決定是否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