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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香港導演袁英明稱與女演員左某戀愛時,出資以對方名義購買過一套房產。分手后,他起訴要求對方返還購房款及其他費用共計111萬余元。記者昨天獲悉,朝陽法院已受理此案。
袁英明起訴稱,2004年初,他在執導30集電視劇《搶灘大上海》時認識了女演員左某,并發展成戀人關系。同年八九月份,他在朝陽區東四環北路觀湖國際看中一套房屋,打算購買作為結婚之用,同時解決其在北京沒有固定住所的問題。因他與女友左某并非夫妻關系,不能聯名購房,他又無一次性付清房款的能力,其身份亦不能貸款,于是在與左某商議后,決定以左某的名義辦理貸款手續,并約定如果分手,左某將房屋的權屬證書轉移至他的名下。
之后,左某與開發商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房屋總價199萬余元。截至目前,袁英明稱自己共支付購房款、月供、供暖、物業等各項費用共計111萬余元。袁英明說,2007年,由于種種原因,他與左某之間的各種矛盾逐步升級,最終二人分手。此后他多次催促左某辦理產權過戶手續,但左某多次推諉。
袁英明認為,爭議房屋由他單獨出資購買,左某的行為嚴重侵犯了他的合法權益,故訴至法院,要求左某返還購房款等費用共計111萬余元。
昨天下午,記者撥打了起訴書上的被告電話,接電話的女子未明確自己的身份,也未對案件作出回應。
目前,此案正在朝陽法院奧運村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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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英明
香港武俠劇天才導演。在香港演藝界,袁英明與王晶、王家衛比肩,素有“二王一袁”之稱。袁英明自1982年加入香港TVB以來,拍攝過200多部電視劇。因執導張智霖版的《射雕英雄傳》、古天樂版的《神雕俠侶》、黃日華版的《天龍八部》、呂頌賢版的《笑傲江湖》、央視版的《大旗英雄傳》等而享有盛名。資料自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