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宗澤曾在家中遭全裸偷拍
香港演藝人協會28日日下午五時香港電影導演會辦事處舉行記者招待會。 于記者會中, 曾志偉() 先生、演藝人協會代表及樂易玲小姐無線電視代表聯同一眾列席藝人、將代表其單位為“藝人私穩問題”發表最新立場。去年,藝人黃宗澤,王浩信和陳自瑤先后被周刊用不同的方法拍到他們的家中生活,其中更涉及黃宗澤的祼照。三位在去年六月已經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經過9個月的調查,私隱專員將調查結果向外公布,幾位藝人包括曾志偉,樂易玲,黃祖藍,阮兆祥和受害人黃宗澤,王浩信在當日下午五時召開記者招待會,演藝人協會更請求律師在旁一同發表聲明,吸引了近百傳媒爭相采訪。
聲明如下:
香港演藝人協會就私隱專員公署對雜志偷拍藝人行為調查結果的聲明
2011年6月27日,香港演藝人協會會員王浩信、陳自瑤及黃宗澤在本會的支持和陪同下,就《FACE》及《忽然一周》刊登3名藝人家中照片一事向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投訴。在經過近9個月的深入調查之后,私隱專員已于今早向外界發表調查結果,而有關的報告及通告亦已上載在私隱專員公署的網頁上。
本會對私隱專員的調查結果極表歡迎,并認同報告的內容。同時,本會認為私隱專員在報告中表達的意見與本會一直所深信的理念相符,特別是以下幾點:
首先,本會認同新聞和采訪自由的重要性。但同時,本會相信藝人的私隱權利,特別是自己家中的生活私隱,亦應該與其他市民受到同等的尊重。新聞采訪與保障個人私隱之間必須取得合理平衡,而并非一項權利凌駕于另一項權利。對于今次事件中,私隱專員認為利用長焦距鏡頭及放大器等攝影器材,從遠處偷拍藝人住所這種方法是不合理和不公平的,本會極為支持及同意。
本會尊重傳媒在涉及公眾利益情況下應該維護大眾的知情權。但藝人的私人生活屬于個人私隱一部分,在一般情況下與公共事務或民生等公眾利益沒有必然關系。傳媒在新聞采訪時,應該合法及合理地尊重藝人的私隱權。
本會認為,私隱專員今次報告列出的原則,對合理采訪手法和藝人私隱權的關系起了指引性作用。本會希望傳媒日后采訪能夠尊重這些原則,令藝人與傳媒有良好的互動。
最后,本會感到高興,能夠為演藝人在爭取權益方面踏進一步,并感謝各界,包括新聞界朋友、演藝界朋友及市民對事件的關心。
感謝!
香港演藝人協會會長
曾志偉代協會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