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發布對王海的處決書 圖片來源:風行工作室
對德云社工作人員王楠的處罰決定
對德云社工作人員,郭德綱親小舅子王俁欽的處罰決定
年前德云社弟子機場打人事件引得娛樂圈沸沸揚揚,2012年1月31日,記者獲悉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公安分局已經分別對德云社打人事件中的當事人王海、王楠給予十二天拘留五百元整處罰,另外一名當事人王俁欽警方給予十天拘留五百元整處罰。
之前,德云社大當家郭德綱對于該事件以一句“我們相信公安機關,該賠錢就賠錢,該看病就看病。坐在這個位置,就有人捧你,有人罵你,挺好,我能夠接受。”向公眾做出回應。對于傳言打人的正是郭德綱兒子郭麒麟,郭德綱為此還正式提出聲明,打人的只是雇用來搬行李的臨時工。此前記者也得知參與打人事件的分別為德云社相關負責人。
日前,記者從風行工作室負責人處獲悉,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公安分局已經對德云社弟子(王海、王楠、王俁欽)在首都機場與黃亮、劉愛民發生爭執,并對其進行毆打導致輕做出書面行政處罰決定書。
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公安分局對德云社王海、王楠、王俁欽于2012年1月9日晚23時北京首都國際機場3號航站樓打人事件給予行政處罰決定。在處決書上分別給予王海、王楠十二日行政拘留并處罰人民幣五百元整,王俁欽十日行政拘留并處罰人民幣五百元整。履行方式:送順義拘留所執行,期間:自2012年1月18日至2012年1月28日止,罰款當場收繳。
決定書中稱,被處罰人如不服該決定,可以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民航華北局公安局申請行政復議或在在三個月內依法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風行工作室負責人對與警方的處決表示比較滿意,并稱維護了受害者的利益。隨即記者致電了王海本人,王海卻對此表示否認,并告訴記者如果收到處決書一定會做出行政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