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賽與代理律師在庭上
據國外媒體報道,好萊塢話題女星琳賽-羅翰(Lindsay Lohan)的好運用盡,她將于一周之內重返洛杉磯監獄。在今日舉行的有關琳賽-羅翰保釋的聽證會上,琳賽承認自己違反了相關保釋規定,同意返回洛杉磯監獄服刑30天。法院規定她必須自宣判之日起一周之內返回監獄,截止日期為當地時間11月9日,并且不再“享受家中軟禁、佩戴電子監視器、提早釋放等相對溫和的服刑條件。
琳賽-羅翰入獄的最初原因是07年的酒駕,之后在長達4年的保釋期里,于10年再度因醉駕被判90天,在這一判罰的保釋期里,她再度因吸毒被監禁,到了今年2月,再次處于保釋期的她因偷竊一條項鏈而被捕,保釋期被延長到2014年,不過在又一次獲得保釋后,又因為社區服務不合格遭驅逐而不得不再次回到法庭。但對琳賽-羅翰來說,出入法庭已經成了走秀,昨天的庭審她就一身接近紅毯裝的打扮,滿面春風地出席。
但這一回琳賽真的要在監獄鐵窗里呆滿30天嗎?也許不會。盡管法官已經宣布了審判結果,但據治安官辦公室發言人透露,受加州監獄過度擁擠等問題的影響,琳賽此前在監獄里的時間總共只有她應該刑期時間的20%,也就是6天左右,2007年她還創下做坐牢84分鐘的紀錄。琳賽本該面臨300天的改造時間,除去現在已經宣判的30天,還有270天的嚴格計劃需要制定,但已經厭煩了此案的法官卻沒有制定出一份非常嚴格的計劃。結束監獄服役之后,琳賽被規定要在一個工作日之內到新的保釋官辦公室報到。12月14日琳賽需要重返法庭,到此之前她必須完成12天在太平間的社區服務,以及完成四次每次45分鐘的心理治療。
此案的主審法官斯蒂芬妮-沙特納(Stephanie Sautner)在庭上不經意地透露,之前琳賽服務過的市區女子救助所拒絕琳賽回去工作,另一家公益組織也拒絕接納琳賽,理由是他們認為“琳賽對于那些想讓自己生活重回正軌的人們是個極差的榜樣”。從12月14日到1月17日,琳賽需要完成12天的太平間的社區服務,和四次每次45分鐘的心理治療。從1月17日到3月29日,琳賽需要完成17天的太平間的社區服務,和六次每次45分鐘的心理治療。
一般來講法庭宣判之后犯人都需要即刻收押送往監獄,但法官此次卻給了琳賽一周的寬限時間,原因是這一周之內琳賽還要完成一套《花花公子》(Playboy)的拍攝工作。此項拍攝工作預計將于明天開始,據消息人士透露琳賽本次拍攝將不會完全裸體,照片將在《花花公子》明年一月出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