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建國和黃梓琪。 (資料圖)
10月15日上午7時40分。廣州白云機場。前往濟南的某航班頭等艙,鄧建國被法院執行干警帶下飛機,送至廣州市拘留所拘留15天,原因是欠巨款不還,當上了“老賴”。“影視大鱷”、“炒作大王”何以落到這步田地?
我欠 借錢拍劇拒不還錢
2007年5月,鄧建國因為拍攝《野蠻公主》第二部而向黃某借款200萬元,約定期限一年,利息25%,同時規定了違約金60萬元。
2008年7月,黃某向廣州市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廣州市仲裁委員會2009年6月裁定鄧建國、巨星影業十日內共同連帶歸還黃某本息250萬元及支付違約金60萬元。鄧建國沒有理會。隨后,黃某向法院申請要求強制執行。法院于2009年9月開始對鄧建國及巨星影業名下的財產進行了查詢,發現被執行人名下有存款18667.56元。廣州中院只能對鄧建國和巨星影業名下的南村鎮、大石鎮的4處房產進行輪候查封。巨星影業的法定代表人也早已經變更為鄧凱。
我拖
在豪華酒店娶嬌妻
2011年6月,鄧建國傳出要和19歲的女友7月2日在長隆酒店擺結婚酒。法院立即向鄧建國發出了《限制高消費令》。乘坐交通工具時,禁止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禁止鄧建國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消費、買樓、購車等高消費行為。
鄧建國主動找到黃某,要求與對方和解,并保證在今年7月4日之前還10萬元、12月31日還50萬元、明年底還140萬元、繼續還清余款等。然而7月4日過去,鄧建國仍未按協議還錢。還高調宣布投資1800萬元拍攝新劇《公主出山》。
我躲
同一航班買兩張票
10月14日,廣州法院執行指揮中心接報,鄧建國將于15日上午前往濟南。執行干警清晨6時到位準備對鄧建國采取強制措施。然而直到值機結束,鄧建國始終沒有辦理登機手續。執行法官再次電話聯系指揮中心,查詢發現除了經濟艙外,還有一個“鄧建國”以護照辦理了登機手續。綜合
52歲鄧建國“干女兒變嬌妻”,婚后三個月傳家暴分手,昨日鄧建國又因“賴賬”被法院強制執行拘留。“小女友”黃梓琪昨日接受本報記者獨家專訪,這個19歲女孩發出:“我覺得自己真的很傻!”的感嘆。她懷疑自己不過是鄧建國某項“營銷策劃”中的棋子。
不了解公司運營
華商報:鄧建國遭拘留的事,你了解嗎?黃梓琪:昨天(16日)晚上,我很多朋友打來電話問我怎么回事。我最近都不上網,所以不清楚事情經過,而且我也不想了解這件事。
華商報:你以前也在 “巨星”公司供職,感覺到公司運營困難嗎?
黃梓琪:沒有預感到這些事。他(鄧建國)都不讓我去劇組。最近公司在珠海拍戲,我想去劇組玩,但只待了一天就被他轟走。他說我在片場妨礙他工作。我做的是管理,沒有接觸財務。
國慶假期分手
華商報:網上傳言你們因為家暴分手?
黃梓琪:不是家暴,我們擺酒席但沒領結婚證。國慶期間我們吵架,我離開,他也沒有打電話叫我回去,漠不關心,那我就覺得分手吧。分開之后,我連他的電話都刪了。對我來說,他帶來的傷害不是你所能想象的那么簡單,那是種精神上的傷害,我都已經快崩潰,沒他以后反而覺得輕松。
華商報:那你當初選擇他的原因是什么?還舉辦婚禮詔告天下?
黃梓琪:我的要求就是找個對自己好的人。其實我根本不想曝光。每次見記者前,我跟他都要吵一架。然后他就哄說:“沒事啊,作為老婆應該為老公做點事。”一哄我就心軟,什么都聽他的了。但當你幫他做完這件事,他又開始說你沒用!對我忽冷忽熱,說我一天到晚除了吃飯就知道吵架,說我無理取鬧。我懷疑他借結婚炒作,我現在只覺得自己很輕率,他很自私。
早知道他沒錢
華商報:你說不想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