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媒體消息,吳宗憲上周三因涉及上柜公司聯明行動科技億元掏空案的“假交易、真借貸”,當庭被列《商業會計法》被告。時隔1周,他前日在臺灣錄影時被大批媒體蜂擁包圍,他難得感性并再三強調“清白”,還眼泛淚光并撂重話說:“若有犯罪,一定退出藝能界(娛樂圈)!”
檢調追查上柜公司聯明行動科技掏空案,查出前董事長許豐揚涉違法挪用資金逾億元(臺幣,下同),其中6000萬元還流入好友吳宗憲開的阿爾發光子科技公司,懷疑其中涉及假交易、真借貸,并將吳宗憲約談到案,又移送臺北地檢署復訊,吳宗憲改列被告,檢察官考量供詞仍需查證,訊后暫予請回。
吳宗憲年輕時因玩音樂與許豐揚成為好友,他曾表示:“前年1月聯明用6000萬元本票向我購買LED燈,后因產能不足,3月就取消合作,事后我已還3600萬元現金,剩2400萬元還沒攤還。”不過他前日改口:“我不會弄假合約,會計后來跟我說,我們已經還了,因現場沒資料,我本身也真的不知道,等第2次出庭,會把所有資料整理好再說明。”
吳宗憲貴為綜藝天王,曾有4年年收入破億,卻因投資失利成了被告,即使他嘴硬高喊不后悔投資LED,但心情明顯百感交集:“宗憲可能犯錯,但不可能犯罪,你可以欺騙自己,但不能欺騙你的衣食父母。”
他還眼眶泛淚說:“經營事業很辛苦……媒體說我走下坡,我當然知道自己程度,我是真的很好笑,要比我好笑的也不多,為了投入LED,我這3年也不太接節目。”
順便說說
憲哥總要“退出娛樂圈”
2009年3月,入行已長達27年之久的臺灣綜藝天王吳宗憲在北京正式宣布全面退出娛樂圈的消息,退出后第一件工作就是改賣LED環保燈。
吳宗憲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選擇此時退出娛樂圈:一則是厭煩了媒體不斷追訪及編造新聞;二來是覺得終有一天會被人淘汰,現在退出的時機是最好的;三來是看好LED燈未來的發展前景,希望自己能為全球環保事業盡一份力量。
憲哥官司纏身
●開店不順暢:2005年消息,2004年吳宗憲原本要開家咖啡廳,沒想到店沒開成就跟地主、房東發生合約糾紛,房子拆了一半,雙方告上法院,現在還沒解決,又傳出拆除工程單位,指控吳宗憲欠五萬不還。這場糾紛害他損失20幾萬,拆工當初是地主找的要錢應該去找地主。
●3億房產被扣:2008年,吳宗憲惹上詐欺官司,被合作公司索討千萬投資款,而他名下位于基隆路、忠孝東路及敦化南路,總價逾3億臺幣(約8000萬人民幣)的3處房屋也被臺北地方法院貼封條查封。2008年11月,吳宗憲與宋學維的學緯傳播公司合作投資拍攝偶像劇《劍道愛》,由學緯投資1000萬臺幣,吳宗憲當制作人、導演。去年6月,學緯傳播不滿吳宗憲拖延拍攝進度,資金去向交代不清,于是控告吳宗憲及其哥哥、杰克傳播負責人吳堂榕涉嫌詐欺,還求償違約金1200萬臺幣,但法院判吳勝訴。
隨后該公司上訴向吳宗憲索討投資款1000萬臺幣,并向法院申請暫時扣押吳的財產。于是法院正式派人查封他名下3間房屋。這是吳宗憲繼周杰倫版權糾紛被查扣財產后,第2次因拍戲糾紛被查封3間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