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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時間黃宗澤胡杏兒因在家中遭偷拍事件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胡杏兒對于黃宗澤在家中遭偷拍表示很無奈,稱在家中都要躲躲閃閃像坐牢一樣。近日,黃宗澤與胡杏兒等香港藝人遞交投訴信,希望政府立法監管被偷拍行為,表示雖然爆炸性新聞可以賣錢,但傳媒應該有底線。[page_break]
據香港媒體報道,王浩信、陳自瑤(YoYo)、黃宗澤(Bosco)、胡杏兒早前分別在家中被《FACE》及《忽然1周》偷拍,前三者昨天(6月27日)在無線及演藝人協會支持下,前往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投訴,并獲專員蔣任宏接納及答應積極調查,黃宗澤坦言希望政府正視市民私隱,王浩信說要捍衛藝人在家居中的私隱權益。
王浩信、陳自瑤、黃宗澤昨天(6月27日)下午3點多,在無線高層樂易玲、曾醒明、演藝人協會理事陳芷菁及一位律師陪同下,親自帶同申訴書到灣仔私隱專員公署,就早前在家居被偷拍事件作出投訴,吸引過半百傳媒采訪,期間有多名警員到場協助維持秩序。
三位投訴人獲安排錄取口供,至5點半,私隱專員蔣任宏接受訪問,承認接納他們的投訴,并將正式展開搜證調查。蔣證實接納投訴,投訴內容涉及三位藝員在家居被偷拍到家中生活照后,這些照片是當事人在不知情下從單位外遠處拍攝。證據顯示有做法可能涉及以不公平的方法收集個人數據,即違反保障數據第1(2)原則。公署會按條例第38條就投訴展開調查。完成調查后,如發現有違反條例的情況,專員有權向違法的數據使用者送達執行通知,指令它采取步驟,糾正違反事宜。不依從執行通知的規定,會構成刑事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