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中國娛樂網!
在緩刑期間又被驗出吸毒的臺灣女藝人蕭淑慎,臺灣法院17日以三個毒品罪分別判刑她4到6個月,合并執行1年1個月。
據報道,蕭淑慎于07年間因吸食古柯鹼遭法院裁定勒戒,她于7月間勒戒完畢后,卻又因再度吸食古柯鹼,遭法院判處1年7個月、緩刑4年。去年5到7月間的緩刑期間,她接受3次例行性尿液檢驗,3次均驗出2級毒品反應,因而遭檢方起訴。
她一審出庭時否認吸毒,并辯稱是因長期服用抗抑郁藥,但法官未采信她的辯詞,認定她在緩刑期間施用甲基安非他命三次,判處她1年6個月徒刑。
隨后,蕭淑慎不服上訴,在審理時改口認罪,承認吸食2級甲基安非他命。法官審酌她坦承犯行,并基于鼓勵被告認罪,僅輕判1年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