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云神情淡定地面對大批記者
佘詩曼和楊怡(右)姐妹情深,沒想到連“受騙”也在一起
原無線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云和前助手叢培昆、無線電視市場及營業部業務拓展主管陳永孫前天正式遭到香港廉政公署起訴,被控罪名包括貪污、詐騙等。昨天香港方面傳出最新消息,無線五名花旦佘詩曼、楊怡、楊思琦、陳敏之以及陳倩揚都是“受害者”。此外,廉政公署還列出52人的證人名單,下周正式提審時,包括“六嬸”方逸華等無線高層以及佘詩曼、黎耀祥等明星都有可能出庭作證。
案情細節五花旦接工作疑被騙
昨天,陳志云的“犯案”細節遭曝光。首先,陳志云涉嫌未獲無線批準,分別于去年7月為某品牌澳門新店開幕時進行剪彩,收取思潮廣告1.5萬元酬勞;同年12月31日出席“奧海城2010除夕倒數”表演時,收取思潮廣告11.2萬元。
另一項控罪則指陳志云和叢培昆于今年1至2月期間,串謀詐騙無線電視及無線的五名女藝人,包括佘詩曼、楊怡、楊思琦、陳敏之及陳倩揚。據悉,陳志云、叢培昆稱該五名花旦于今年2月出席“志云‘情人節’首選記者會”,是為其新書《志云14.2首選》提供“友情支持”,但兩人涉嫌隱瞞了上述活動是思潮出版社(叢培昆是該出版社董事)獲商業機構贊助30萬元后才安排的,思潮出版社還向對方承諾將邀請該五名花旦出席。
峰回路轉拖拉半年關鍵在六嬸
廉署經過超過半年調查,終向陳志云等提出起訴。據悉,案件之所以拖拉多時,是由于陳志云在無線的職位之高,可謂一人之下萬人之上,要起訴他未獲雇主批準而收取利益,需要更高級人員出庭作證,案件也因此處于膠著狀態。直到“六嬸”近日終決定出庭,才令案件露出曙光。
身為無線創始人邵逸夫的太太,方逸華在2000年擔任電視廣播有限公司副主席至今,是無線電視的最高決策人。消息指,屆時“六嬸”將很可能親自到法庭與昔日愛將對簿公堂。此外,廉政公署還將安排52名證人出庭作供,當中包括大批無線職員和藝人,除懷疑遭到詐騙的佘詩曼、楊怡、陳敏之以及兩名港姐楊思琦、陳倩揚外,“視帝”黎耀祥也會被傳召作證。
另外,無線多名重量級人物包括公司秘書麥佑基、接替陳志云的集團總經理李寶安,以及負責管理藝人的制作資源部總監樂易玲等也在證人名單之列。
藝人反應
楊怡表示關心不致電
寧進第一時間發短信
佘詩曼、陳敏之等“受害者”前天接受采訪時均表示對事件不作回應,只有楊怡對陳志云表示關心,但暫時不會致電對方。無線方面表示,若控方要傳召無線藝員出庭作供,無線會撥出檔期配合。據悉,佘詩曼正忙于拍攝喜劇《為啥阿SIR是阿SIR》,楊怡現拍攝古裝片《萬王之王》,而黎耀祥仍在拍攝《天天天晴》。
寧進第一時間發短信
在案中被判無罪的無線藝員寧進,前天接受電話訪問時說:“我看到新聞后就發了一個信息問候陳志云,他立刻回復,叫我不需要擔心。”寧進又透露上周曾與陳志云吃飯,原以為自己和他都有望復工,“沒想到現在事情急轉直下,我會繼續停職”。同樣曾被牽扯在內的前節目監制錢國偉則說:“平常心,沒有什么可擔心的,希望他(陳志云)吉人天相。” (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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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藝人佘詩曼身價最高
陳志云的罪名之一是涉嫌用隱瞞的手段讓當紅藝人免費或低價出席商業活動。其實知名藝人的出場費已不是秘密,比如貴為一姐的佘詩曼,通常出席商場活動的收費約為8萬元,若活動涉及要玩游戲或一展歌喉,則可能要加多兩三萬元。
一般來說,若有機構打算邀請無線藝員出席商業活動,需要通過無線藝員發展科接洽,但也曾有人以私人身份接觸藝人,并要求對方以“友情價”接下工作。據說無線一眾女藝員中,目前仍以佘詩曼的身價最貴,而男藝員中身價最高之一的便是“視帝”黎耀祥,他與佘詩曼的“商場價”同樣約為8萬元。至于楊怡的“商場價”約為5萬元、楊思琦和陳敏之約為3萬元,而陳倩揚則約為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