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上海電視節上,演員、導演的高片酬再次成為電視劇制作方關注討論的熱點話題。謝霆鋒接演《劍俠情緣》的片酬達到900萬元,超過陳道明接演《手機》的790萬元片酬。不少演員已經按天計酬。演員身價的飛漲讓“臺灣偶像教母”柴智屏都感慨,明星身價漲得比房價快。演藝圈暴利的誘惑,驅動著很多人絞盡腦汁想演戲、想成名,以致“潛規則”交易市場“繁榮”,甚至都波及童星身上。昨日,《天涯赤子心》的制片人陳先生向記者透露,他曾遇到過“有五六位家長,砸6位數,要他們的孩子上戲。”莫非,這是內地新興的“教育投資”?
“潛交易”
20萬元當小演員男一號
曾創造6億元票房神話的臺灣電影《媽媽再愛我一次》的導演陳朱煌再拋催淚彈,推出有父親版“再愛我一次”之稱的電視劇《天涯赤子心》,集結近20位小演員。陳朱煌透露,電視劇選角階段,就有不少家長通過各種關系找到他,“有的家長很直接,幾十萬,只要他們的孩子能上戲,有的家長甚至說,演什么都行,能露臉就行。電視劇對小孩子的演技要求不高,更希望他們在鏡頭前表現出純真自然的狀態,因而有些小孩子只要能上戲,演上一兩部電視劇,長得再可愛一些,角色討巧一些,有了經驗值,身價就上來了。這些砸錢給孩子求上戲機會的家庭都不窮,很多家長都是做生意的,窮人家的孩子也包裝不起。”記者也了解到,某暑期大熱古裝神話劇中就有帶“贊助”出演的小演員,“贊助費”在10萬元到20萬元不等,20萬元可以演到小演員中的男一號,贊助費多少決定戲份多少。
除了花錢上戲以外,也有走娛樂圈人脈的。有圈內人告訴記者,林妙可(微博)的爸爸林暉是一名報社攝影記者,林妙可2歲時,就喜歡往人多的地方鉆。身為記者的林暉為了讓女兒有見識,在采訪演藝圈中的人物時便盡量帶上女兒。漸漸地,一些業內人士開始注意到這個可愛的小女孩,林妙可6歲時,就有明星邀請她一起拍廣告,張藝謀也是從這些廣告中發現了林妙可。
爆紅身價可漲百倍
家長收回投資
為何家長們愿意花錢走后門讓孩子上戲呢?名利當然是最大的誘惑。據悉,林妙可的代言身價號稱高達7位數,和周杰倫在春晚上合作過的侯高俊杰每次出場費也逼近萬元。陳朱煌表示,在《天涯赤子心》中飾演姐姐的陸子藝參演過多部電視劇,比如張紀中版《倚天屠龍記》中的小楊不悔,《媽媽為我嫁》中的小佩珊;而劇中另一位小演員吳磊5歲時就已經在《封神榜之鳳鳴岐山》中飾演小哪吒了,像這些演過戲的孩子就有身價了,不僅不需要家長再砸錢上戲,還能像小明星一樣淘金,“陸子藝現在就很火,不亞于林妙可,拍攝《天涯赤子心》一部劇,她就拿走我30萬元的片酬。”童星成名后的驚人回報率是家長們前赴后繼的巨大動力。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80后家長表示,想到有朝一日女兒可能成為下一個林妙可,自己再苦再累也咬咬牙過去了,她身邊有這樣一個“未來星爸星媽圈”,家長們會經常交流各種小朋友們的表演信息和比賽信息。
◎馬上評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
家長砸錢讓孩子上戲,感覺是“一個愿打一個愿挨”。于有錢的家長來說,這是對孩子進行投資,多次露臉,身價提高,來日可以賺回來,就是賺不回來,也給孩子鍛煉的機會;而于電影、電視制作方來說,在選用孩子時,還可以獲得一筆“不菲”的收入,何樂而不為?
然而,這“潛規則”,說到底是急功近利的買賣。于孩子的長遠成長,以及演藝事業的未來,埋下隱患。
其一,不管電影、電視對“童星”的要求多低,但總得有選材的標準,如果表面上選材,暗地里卻是由錢的多少來決定誰上,這給小童星們怎樣的教育?他們長大之后,如果從事演藝事業,對于“潛規則”的使用無疑十分嫻熟,那么,今日被普遍聲討的“潛規則”,何時才有盡頭?
其二,如此“潛規則”,將制造孩子之間的不公平,能上電視和電影,對于有藝術追求的孩子們來說,是對其努力的肯定,一個本有希望入圍的孩子,卻由于潛規則而被淘汰,這與中考、高考中的作弊無異,將嚴重打擊對演藝充滿興趣的孩子的積極性,甚至改變他們的人生發展方向。
對孩子的不誠信教育,將動搖整個社會誠信與公平底線,貽害無窮,這是任何文明社會所不容的。當然,“童星”潛規則,不過是目前整個社會潛規則盛行的縮影。在幼兒園、中小學,有家長并不避諱當著孩子的面給教師送禮,并教孩子怎樣送禮,告訴送禮的訣竅;有家長為讓孩子獲得更多的表現機會,也“托關系”讓老師安排孩子當學生干部;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