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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幸福的一家
臺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今天(8月31日)上午裁定,將梧桐妹監護權判由賈靜雯、孫志浩雙方共同監護。對此賈靜雯在下午透過律師事務所發出聲明,將提抗告以維護小孩權益。而另外一方面,孫志浩為主要監護人,孫家對裁定結果表示滿意。
在法庭裁定當日下午,孫志浩的代表律師張乃良召開小型記者會向媒體表示,目前尚未收到裁定書,他并轉述,孫家得知法院裁定初步結果后,感謝法官的公正裁判,對裁定結果感到滿意,也將尊重賈靜雯的親權,并呼吁雙方尊重法院裁定。
另外,根據法院書記官告知,由孫志浩擔任主要監護人,可將梧桐妹帶往美國就讀幼兒園,偶數年的暑假須將梧桐妹帶回臺由賈靜雯照顧,奇數年賈靜雯則可赴美探視梧桐妹,農歷年另有7天與女兒相處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