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上天送給我的最好禮物!”這是馬琳在北京奧運會成為雙冠王后,與妻子張寧益(原名張一)做客某節目時面對鏡頭,“發自心底”的感慨……然而,僅僅3個月后,馬琳便對這件“禮物”完全不屑一顧,雙方甚至到了不得不對簿公堂的地步。
馬琳離婚,堪比一部跨年度的電視劇,曲折跌宕、懸疑叢生……然而,在這場鬧劇的背后,隨著離婚案不久前在北京大興法院正式開庭,隨著整個事件一步步真相大白,“馬琳離婚事件”也引發了更多的思考:一個是國球奧運冠軍,一個是貌美如花的藝人,曾經的郎才女貌、恩愛一對,為何演變成了惡語相向、你死我活的仇人?這場馬拉松式的“離婚案”背后,究竟有著怎樣的情感糾結和利益之爭?
馬琳“花心”惹禍?
“她是上天送給我的最好禮物!”這是馬琳在北京奧運會成為雙冠王后,與妻子張寧益(原名張一)做客某節目時面對鏡頭,“發自心底”的感慨……然而,僅僅3個月后,馬琳便對這件“禮物”完全不屑一顧,甚至平添了一份耿耿恨意。恍如隔年的恩愛夫妻,一夜成仇,兩家父母更是劍拔弩張,鬧得雞犬不寧,甚至到了不得不對簿公堂的地步。
上月底,馬琳離婚案在大興法院紅星法庭正式開庭審理。
按照法律規定,離婚案件正式開庭時,夫妻雙方必須到庭,因此國內近百名記者聞風而至,于當天下午在法庭門外守候。但是只身抵達庭審現場的馬琳面對媒體的追問依舊一言不發,甚至以墨鏡隔絕了一切的交流,直到今天他還是謝拒任何媒體的采訪,閉口不談離婚一事……如今的馬琳雖然“沉默是金”,但早在去年全運會期間,“馬琳離婚”就已成為全國媒體熱炒的焦點,那個時候,馬琳曾對記者道過心里話,那也是迄今為止馬琳唯一一次對婚變事件的全面回應:
記者:張寧益的母親鄭女士說,2004年8月,你就和張寧益領了結婚證,之后你們兩家人還在一起吃了一頓飯。而你父母說是直到2008年才知道此事的。請問,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馬琳:我們確實是在2004年領的結婚證,但我父母一直都不知道。一開始我沒告訴他們領證的事,只是說我們在一起。
記者:我們都知道你是個很孝順的孩子,為什么結婚這么大的事沒有及時告訴父母?你真的不知道領結婚證就是結婚嗎?
馬琳:那時候,我還是受我們老家習俗的影響太深,下意識地以為擺喜酒請客才算正式結婚。當時領證是因為我確實很喜歡她(張寧益),她家人說要在一起必須先領證,我就聽話去領了。當然,沒跟父母說,其實也有點怕他們不同意。
記者:為什么怕你父母不同意你和張寧益結婚呢?
馬琳:因為,我父母都是很傳統的人,我擔心張寧益的性格可能不太適合他們。我喜歡她,但她不一定能和我父母處得來,所以就先沒說。
記者:離婚是你們兩人誰先提出來的?為什么?
馬琳:是我先提出來的。我們當初從認識到在一起,確實時間非常短,彼此的了解都很少,那時候我也太年輕,接觸人少,對娛樂圈也非常不了解。經過這幾年的相處,雙方都互相越來越了解,我越來越發現她不是我想要的那種女人,她和我父母的摩擦也逐漸增多,我就提出友好分手。可是她一直不跟我談這個事,我只好向法院提出了申請。
記者:在網上,有人說你離婚是因為有了第三者,女方也暗示了這一點。這個第三者,究竟存不存在?你主動提出離婚,究竟是不是因為你有了外遇?
馬琳:我絕對沒有第三者。說這種話要負責任,誰說我有,誰就拿出證據來,否則就是血口噴人。我提出離婚,是因為覺得我們在一起不合適了,而不是因為誰有了第三者。說實話,也有不少人多次跟我說過她(張寧益)的一些事情,說得有鼻子有眼的,我都不去信。
記者:在2008年9月的“魯豫有約”中,你說她(張寧益)是上天給你的最好的禮物,大家都很感動。為什么幾個月后,你們就到了不得不離婚的地步?
馬琳:其實在那之前我們已經有過幾次沖突,但當時奧運剛打完,拿了金牌,高興,覺得她作為我老婆也給了我動力,所以就那么說了。而且,誰的家丑愿意外揚呢,是吧?后來又發生了一些事,覺得確實過不下去了,就提出離婚了。
從馬琳的那次回應中,我們發現馬琳承認是在2004年8月與張寧益登記結婚的,而且此前馬琳透露過,他與張寧益是在2002年相識,2003年相戀的。
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