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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玲出席電影《決戰剎馬鎮》舉行的盛大媒體記者會。
林志玲勇闖日本演藝圈,處女作就和木村拓哉演出《月之戀人》,沒想到卻收視不佳,還打破木村歷年最爛紀錄,讓她苦吞“票房毒藥”罪名,不過,她為了力甩惡名,不惜自降身價代言名牌產品。
林志玲對于“票房毒藥”的惡名表示不公平,還說對于在日劇的表現都感到滿意。 但也因這部片讓她在日本知名度大開,廣告代言接不完,就算回臺灣休假,也得抽空拍廣告。
林志玲雖對外宣稱代言價碼漲價到1千2百萬新臺幣,但據了解,她卻對代言四年的洗發精廣告反而沒漲價,被指出是為了爭取大牌廣告,不僅降低身價。
但她的經紀人表示說,林志玲一向注重質感,對于代言產品也是愛用者,客戶給的價錢很滿意,并沒有漲價的問題,還說不會隨便亂開價碼,看來,為了扳回一城,她也不惜降低身價,也讓人見識到她搶錢的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