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曾參與策劃舉報李明遠的義工女孩小雨,坐到南都記者面前,講述了5個女孩報警的“坎坷”過程:她們創建專門的Q Q群,定下協議,約定誰都不能出賣誰;不敢直呼其名,叫李明遠“Lily”;其間出現有人“反水”,原本的6人行動變成5人;還曾接到“恐嚇電話”,去派出所錄口供時“被人盯梢”……小雨說,兩個月的舉報歷程,讓她們提心吊膽,堪比電影大片。
禪城警方前日向南都記者證實,在李明遠涉嫌猥褻和強奸案中,共有4名女孩錄口供稱自己受害。小雨則表示,其中3人正是“舉報團隊”成員,另一名是警方主動約見的“受害女生”。
準備6名女義工開了多次會
去年12月,得知小麗們“被李明遠性騷擾”的義工小米(化名)主動聯系桂城某學院女學生小雨(化名)。在義工活動中,小雨與小米相識,相互聊過關于李明遠的傳言。
很快,小雨、小米、小麗(化名)以及其他三個義工女孩見面了。互述經歷,她們大吃一驚,李明遠“動手動腳”的對象不止一人。其中,除知道了小麗“被襲胸”,小菲(化名)遭“強迫口交”,小艷(化名)還道出李明遠送她回家時,在車內“騷擾”她,并懷疑李給她喝的飲料有問題。小雨說,那次見面,她們就決定舉報李明遠,其中一個女孩小青(化名),專門為此建立了一個Q Q群。
6名女孩定下協議,誰也不能出賣誰,違規者責任自負。她們約定把李明遠稱為“Lily”。小雨說,幾個女孩會提前商量見面,開了多次會議,討論如何處理該事。商討過程中,幾個女孩小心謹慎,“走在路上,看到學生模樣的人,都不敢接近,擔心是‘臥底’。”有一次為保險起見,她們還約在佛山圖書館見面。昨日,小麗確認了小雨所說的碰頭會之事,不過,她只參加過一次。小米也向南都表示,曾與小雨多次商議舉報李明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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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遠的咖啡館一角
經過多次商議,又征求一些義工朋友意見后,她們決定先去婦聯告狀。小雨說,當月,她們先去了禪城區婦聯,然后去了張槎派出所,其后又去了市政府旁邊的佛山市婦女兒童權益保護站“錄了很多次口供。”
反水“一成員愛上李”,沒去舉報
小雨說,不過,去婦聯投訴和到派出所,當初創建商議舉報Q Q群的小青沒去,而且從此開始反駁其他5名女孩對李“舉報”。
“我開始還擔心她去李明遠那里當臥底,還很擔心她的安全。但不久,其他幾個舉報女孩證實,小青反水了,她早愛上了李明遠。”小雨說,“陸續聽說,因擔心李明遠出事,小青才反水。而且小青說李明遠對她很好,經常請吃飯,逛街。”后來,小青撤掉了商議舉報的Q Q群,但仍時不時打聽她們的進展,其他5名女孩子見到小青則扭頭就走。小雨不擔心小青泄露她們的身份,“她那么愛李明遠,我們就抓著這點警告她。”
春節前,李明遠被刑拘后,小雨說,小青不時放些假消息來試探,她還留著“舉報團體”成員小艷發的一條短信———“快到李的審判期,李那邊的人很緊張,現在距地(小雨說是‘小青和挺李的愛心俱樂部成員’)放出消息說今天李被放出來了,來嚇大家。但我已經問過阿sir了,李現在還沒有放出來,但是過幾天就會被放出來了!”
小青在自己的Q Q空間里寫了很多日記。南都記者查詢發現,今年2月2日,小青在自己空間寫下了這么一篇:“我好似說了很多次對不起,讓你們失望了。好多次說不會再理他的事,可一次又一次去理,很失望吧。這一次真的出事了,我不但沒有旁觀,還為他擔心。但這種擔心真的沒有其他意思。只是心里不知為什么,希望他盡早出來,重新開始,不要再做不應該做的事情,因為他還有家人,我也為他的家人擔心。畢竟接近過年了,希望你們能夠明白我的信,只要他出來后,我真的不會再理他的事,真的對不起。”日記末尾,是一個哭的表情。
對峙“接到威脅電話,讓我們放手”
小雨說,5名舉報女孩最后一次見面是今年2月,在佛山樂園。當時李明遠已被刑拘,她們認為,李面臨著牢獄之災。
“但很快有人打電話